加载中…
个人资料
滕云
滕云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0
  • 博客访问:882,492
  • 关注人气:14,519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高颜值女犯

(2019-11-18 16:46:27)
分类: 这个可以发

有温度的新闻招人看,其实假招子多,真要让大家记住,还得高颜值。

比如法制新闻,我当初跑口的时候,是不能议论嫌犯长得好看还是不好看的,大概因为长相这东西跟犯罪与否没有关系,大概还因为长相这东西跟量刑多少也没有关系。

现在多少有点后悔。如果当年我要冲破一下藩篱呢,当然首先我可能被撵走,但也有可能读者大悦,说不准就由高颜值而有温度,开一派政法新闻写作的先河呢。

所以,当看到《山西警方悬赏10万缉凶,51岁高颜值女杀人嫌犯引关注》时,我不禁自卑了,所以敏而好学,仔细端详了一番人家的写法。

标题党当然是俗招,进入导语,最后一句,写的也是:“通告发出后,51岁的杀人嫌犯楔丽萍因高颜值引发关注”。然后再往下看,有嫌犯照片——的确颜值够高,但这不是重点,“引发关注”呢?我找到是它——怎么关注的?马上有人发现了?还是万人空巷都去抓她了?然而知道文尾,连网站的免责声明都出现了,“引发关注”的内容还是没有出现。

简单说,我还是被标题党骗了。但关上网页,我恍然明白了,人家说的“引发关注”,正是在文外。一条平淡无奇的通缉式法制新闻,因为一个高颜值,居然下面就有了几条评论,居然还引我自卑以及浮想联翩。这就是“引发关注”。

得,又学了一手。法制新闻原来是可以这么写的,就像当初有个电信诈骗女犯,因为高颜值,不但“引发关注”,而且还成了网红呢。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前一篇:暖得很矫情
后一篇:摔跤吧,老师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