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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猩猩去哪儿

(2019-09-13 10:34:30)
分类: 这个可以发

这新闻肯定是跑海关口儿的记者写的——《北京关区首次大规模进口黑猩猩》。如果他发稿前跟跑动保口儿的记者请教下,行事断不会如此简单粗暴。

其实这是个葫芦案。

也可能人家记者卿本善良,并无如此激动,倒是编辑同志激动了,没有“首次”,没有“大规模”,岂能称新闻。而按规矩,标题最终也由编辑定夺,于是“首次”、“大规模”必须提炼进标题。

或者这新闻压根儿就是海关的通讯员所作。通讯员当然也谙熟发稿要诀,“首次”、“大规模”都是编辑老师传授的发稿不二法门。

再或者,干脆就是海关发来的一纸通稿。

……

反正不管怎么说,这新闻被网络小编发现了,以为奇,最终就是呈现于我眼前的《18只来自南非的黑猩猩抵京,系北京关区首次大规模进口》。

有趣的是,该网评论区少见地保留了唯二两条评论,而且都是批评的。其一是:“强烈谴责这种拿动物赚钱的行为”。

若说新闻简单粗暴,或许也不准确。因为简单粗暴仅止于标题,内文寻找,这么长脸的事情,却缺少了新闻的重要元素——谁进口的,猩猩去哪儿,只字未提。

这个粗中有细,我料定是故意的。因为就在6月,同样的新闻记忆犹新,叫《青藏高原首次进口瓶鼻海豚》。按说世界屋脊都能养海豚了,这是何等的壮举,然而进口单位的英名,却秘而不宣。

隐瞒进口者名字,隐瞒进口动物去向,两起事儿在这儿遭逢,当然不是巧合,而是某种共识。还不是关于保护隐私的共识,而是规避动保舆论风险的共识。因为他们也知道,在高唱野生动物保护赞歌的时代,一次就从南非弄了18只黑猩猩进来,这是件丢人现眼的事。而如果此事涉及政府及相关机构参与,那就更丢人现眼。

新闻下的第二条评论是:“可怜的黑猩猩,无故被判了无期徒刑,要在栅栏里了此一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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