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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男的公益

(2016-02-22 11:59:15)
分类: 这个可以发

“跑男”上“联播”,算不算娱乐以公益贵呢?

反着推可能更清楚些——假如“跑男”没有“公益”,那么它还会上“联播”吗?百分百不会吧。

接下来,就涉及电视娱乐节目的评价标准了——是不是有了“公益”,它就是好节目?如果把它写成卷子当题考,回答起来也不难。问题是,在真正过脑子之前,恐怕没有几个人会认这个真的。而一旦不认真,则实际的惯性,就是用“公益”代言“好”。此一“贵”,就是与“贱”做了诀别,就是通行证,还是大红花。我恐怕,就连“跑男”的制作者,也在窃喜中多了一丝眩晕感吧。

逻辑,逻辑,逻辑,重要的事说三遍。“跑男”的这个好评,很容易被结论为它最终的结果。而结果一出,则第一,“跑男”到底好不好,就无人追问了;第二,结果既然好,那么过程也一定是好的——起码不会差吧。

然则到底什么是电视娱乐节目的评价标准呢?我不知道,也不想跑题。所以,对“跑男”的评价,起码在我这儿,还是一个“?”。但这并不妨碍讨论的继续。

说远的吧——清朝不算近了,有个武训,以行乞办义学。虽然拍成的电影《武训传》遭禁,但以后世的总体评价,给的还是好评。结果——办学,过程——行乞;或者:目的——办学,手段——行乞。元芳,你怎么看?

对办学,恐怕没有异议。但对行乞,起码在我这儿,就有异议。书中暗表,武训20岁开始行乞。20岁小伙子,既无病亦无残,按今天的话说,年轻轻小伙子,身强力壮,干点儿什么不行?干点什么不也照样能实现他的理想?而他却偏偏选择当乞丐。好吧——行乞是个人选择,行乞还是基本权利,这观点一向威武霸气。那我假装就服了,退一步说话——书中还暗表,武训行乞时,时常像江湖杂耍艺人一样,表演锥刺身、刀破头、扛大鼎等节目,甚至吃毛虫蛇蝎、吞石头瓦砾,以取赏钱。连娱乐电视里都一定要标注的“请勿模仿”,武训这个“非专业人士”,却非要逞能犯险,NO ZUO NO DIE。最关键的是,这一切的玩命行为,都是以自取其辱、自泯人格为旁注,都是把自己不当人看了。“办个义学不容易”,然后就偏偏要以丧失尊严、伤害体肤为代价?我一直纳闷,当时怎么就没有人跳出来喊一句:若天下义举皆若此,不要也罢。

然而这毕竟是早年间的事了。到了今天,情况总该有所改观吧。

的确有所改观。在结果和过程、目的和手段之间的度量衡上,今人比较清末人士,居然还有了退步——有人以为进步也未可知。

比如,武训是供他人上学,今人是为自己上学;武训是行乞,今人是卖身;武训行乞是办义学,今人卖身则不但可以上学,还可以救父、医母、偿债、示爱……当然,卖身也只是其中一种,抽我嘴巴、踢我一脚、打我一拳,也都可以的。总之,与武训相比,丧失尊严的衡量没有变,只是伤害体肤的胆量越来越小了。而所谓公益,也渐渐地退为“私益”了。从这个角度看,“跑男”的上“联播”,倒也显出了几分复古的可爱。

然而,结果和过程、目的和手段,就真的没有两全其美的法子吗?这个,恐怕是后“跑男”时代的中国人需要考虑的事情了。今天的我,也仅仅是明白:他好,我也好,才是真的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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