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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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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到脱时方恨多

(2013-11-15 16:53:54)
分类: 这个可以发吗

是想严肃认真地探究一个心理问题,不闹啊。

昨天的新闻图片里,有一张,一女的违反交规被处罚,然后这女的就把衣服脱光了。

我能猜测,如果这女的没脱,这则新闻就不成立。脱了,当然才是新闻。但我又问了,脱了,是成了新闻,但这新闻能让人同情她吗?那女的当然不会预期到这则新闻的评价,但她总还是想在当时当地,获得某种同情。不过,就算她想造成交警叔叔侵犯她的假象,当时当地的路人会相信她吗?我估计大家不信。那么就只剩一条可猜测了,那就是她想利用这一脱,引来围观,一围观,对交警就是一种或大或小的压力,交警一有压力,没准她就能借此脱身。

使排除法,得出的结论就是这个。但这个结论得出的前提,是那女的真把当众裸体当成了一种特有的武器,换句话说,那女的是把当众裸体的特丢人的属性,暂时不管不顾了。我不是封建啊,一说裸体就丢人,一见膀子就想到性交,我是说,惟有那女的既承认这丢人又恰当地利用这丢人,她的脱光行为才有效用——起码在她看来是这样,而且她也是先验地分析到了围观者的心理,这心理就是,起码得围观。

总之,事后我们可以总结说,那女的不害臊。我们还可以因此总结说,当害臊遇到什么情况时,害臊就可以不值钱,就可以变成不害臊了。按这则新闻看,大概那女的害臊感,等量于一次违反交规的罚款额吧。那么,又可以总结出,这所谓的害臊感,在不同的人,是有不同的价码的,肯定不是一个等值。也就是说,所有人的害臊感,都可以换算成一个或高或低的价码。好了,给你一万,你脱吗?十万呢?一个亿呢?估计这世界就没穿着的了,节操碎了一地。

可能,人类的道德要求,就是要我们把价码和羞耻感之间的等号去除。但非常遗憾,所有的道德训练,却又总是以提高价码来见习的。我在马路边拣到一分钱,把他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但如果我在马路边拣到一沓钱,我还会不会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呢?即便我交了,但警察叔叔还会交公吗?对此,我们都没谱。我们有谱的大概只是,当拣到的是一分钱时,道德才会发生作用。同样,不为五斗米折腰,这事不用陶潜,是个人就能应下来。但假如给他一个中石油干,你觉得他还会采菊吗?我怎么觉得你让他献出菊花没准都干。我看《1942》,那里边徐凡为了口吃的就能跟人睡,你说她是道德还是不道德呢?起码我觉得,她比陶潜更让我相信是真的。所以,我觉得对道德这事,可以借司马迁的话一用:“善者因之,其次利道之,其次教诲之,其次整齐之,最下者与之争。”就是说,人都自私自利,如果让大家都有点道德的模样,最好的办法就是“因之”,顺着它,依着它。利导教诲什么的都是瞎掰。最次的,就是戗茬来,与民争利。是吧。

有点大道理了,打住,还是回头说脱吧。

应该是去年吧,还有个女的,也脱光了,好象是杀了小孩之后,也有图片。不过新闻说,她有精神疾病。精神疾病的脱光,和开头那女的脱光,有没有一致性?我是说,在精神病女的脱光里,羞耻感到底发挥没发挥作用?我觉得这就应该文艺点儿去想象了——她肯定没想到害羞,想到害羞她精神也就没问题了,她只是觉得热,或者想挣脱什么,我们常人已经麻木的什么,她全身放松,没有任何羁绊,没有羞耻感,没有道德约束,没有价码约束,一副赤条条来赤条条去的赶脚——我貌似看到她几乎飞起来了。所以,精神病人的免责,不是因为人类的怜悯,而是因为我们对他们的不理解。我们总要找到动机,而他们没有动机。这肯定是两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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