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呵呵了
(2013-09-06 10:25:31)分类: 这个不能发 |
牛比易斯特。
《环球时报》新闻:“【环球时报驻加拿大特派记者 李学江】加拿大总理哈珀8月中旬到加拿大北极地区视察。在随后的记者会上,《环球时报》特派记者李学江的题为被总理办公室新闻室的一名女秘书无端阻止,之后还发生了“推搡事件”。事实上,相关事件并非偶然,仅本报记者驻加三年来,中国记者在加拿大遭受歧视与无端怀疑的事件就时有发生。”
新闻术语称,这段儿叫导语,就是五W一H那套。导语怎么写?首先肯定不能复制粘贴,所以“《环球时报》特派记者李学江的题为……”的“题为”俩字儿,就太不专业鸟,我估计应该是临时工干的。
再看五W,第一个W是时间,第二个W是地点,尽管语焉未详,暂且忽略。第三个W是人物——WHO。到底WHO是WHO呢?导语里倒是清楚——《环球时报》特派记者李学江。掐去两头不要当间,这则新闻导语的中心意思就出来了——【环球时报驻加拿大特派记者 李学江】报道了《环球时报》特派记者李学江的事儿。
自己报道自己,是更不专业的行为。但我估计,这种不专业,应该不是临时工干的了,因为临时工没这么大胆儿。
接下来,李学江报道的李学江到底是谁?搜网,起码有两个李学江记者,一个是人民日报的,一个是环球时报的。接着搜,又发现,8月中旬跟加拿大新闻官发生“推搡事件”的主角,又分别挂着人民日报记者和环球时报记者两个头衔。那么,应该可以肯定,此李学江就是彼李学江,并非同名同姓了。也就是说,第一,的确是李学江自己报道自己了,的确不专业了。
第二,李学江记者当时随加拿大总理采访,到底是以人民日报记者的身份去的呢?还是以环球时报记者的身份去的?我知道环球时报隶属于人民日报,但我知道没用,人家加拿大总理办公室明白才管用。准确登记,明确身份,是人家的责任。你一仆二主,你得明确告诉人家,否则,人家就有理由对你身份产生怀疑,也因此有理由对你的采访“多加关照”。
至于李学江记者所说的“只能向外拍摄大海,不能对着水兵和军舰拍照”,这难道不是中加都通行的规矩吗?事实上,按我的理解,人家心里根本就不乐意你跟着采访,但是人家那有法律,不乐意也不能拒绝。这就是中加的规矩里不同的地方。这也就是“加拿大人的过敏症有多么地严重”的原因。
而有一点在中加之间是可以达成共识的——中国记者实在没有必要去报道加拿大总理在国内视察的新闻。它既不是中国读者关心的,也不是两国媒体对等的采访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