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点
标签:
杂谈 |
分类: 这个可以发吗 |
选择这张照片,是想说,到了读图这世道,图的确很霸道。比如照片上的事,如果用文字描述,就算让高考状元来渲染,不行再动用童话大王加小四,一起使劲,我估计也不会有照片本身的冲击力强大。所以,摁快门的比摁键盘的赚钱多,是有道理的。何况,这张图立马就让主人公丢了饭碗,试问哪个写字的有这本领——哪怕你是法院写判决书的?
然而真闹到了丢饭碗这步,是否虚晃一枪单说,又觉得读图时代也太霸道了。朱门自有酒肉臭,还真不是我一个开桑塔纳的整出来的。只要没擦霸王鞋,没打骂擦鞋姐姐,开除我也等于六月飘雪。
这话就要说得远点——世界上为什么会有擦鞋的?被擦的人究竟该采取什么样的坐姿?在挣钱和屈尊之间,你会选择哪个?
这些实在算不得什么问题。比如,如果我们选择了PM2.5的空气监测标准,那么这个世界上或许就会少了很多擦鞋的。再比如,如果把鞋子用手拎来而不是用脚穿来,我们心目中的不平等就会荡然无存。再比如,我不交擦鞋费,而代之以一个汉堡外带与可能出现的城管分子据理抗争,这也就回避了尊严,升华到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美好境界。
但是,历史和现实的经验没完没了地告诉我们,这些如果都是不可能的。所以这个世界只会继续存在擦鞋的和被擦鞋的;被擦鞋的虽然未必坐在车里,却也只会比擦鞋的坐得更高;而如果不交擦鞋费,则第一,你是不道德的,第二,你可能还会被打一顿拉倒。
在中国,可讨论的事情似乎很多,有时候多到了似乎凡事必要讨论。我们的压力,大多从中而来。我们的怨望,大多从中而来。所以,有时候非常渴望,在我的日子里,没有什么需要理论的,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天该下雨就下雨,娘该嫁人就嫁人。而不是:天下雨的成因是什么?娘嫁人又意味着什么?
那天做梦,梦见自己写毛笔字,首先遇到的困惑就是,我该摹谁的帖子。后来,大概是上面所说的渴望起了作用,梦里的我,就谁的帖子都不摹,抄起笔来由着性写开了。完事展卷一看,居然写得不错,是滕体。
等看到韩少最新的博客,大约也正处于类似的苦恼中,虽然他貌似比中国绝大多数人都更自由。比如他说,写博客不用强迫症,而几年下来居然也写了几十万字。不过,这几十万字,在我看来,还不算真正自然的写作。即便没有任何功利使然,也必是受着各种外来而非内生的情绪的操控,远非他操控一辆赛车那样简单自然。
后来,就顺着几十万想下去了,一直想到:一辈子能写多少字?至于有多少字是写给自己的,有多少是写给别人的,就没敢再想了。
韩少几年写博就几十万,外加小说什么的,当然更多。他这辈子如果寿数正常,超过鲁迅的七八百万是没问题的,或许现在已经超过了也未可知。但是,考虑到鲁迅是写毛笔字,韩少是敲键盘,数量多寡倒不能证明谁更勤奋。而以鲁迅的日记看,似乎他的生命里写字的时间更多些。而如果再往前倒,比如倒到司马迁那儿,则拿小刀刻字的又该比拿毛笔写字的更壮烈一些。
很多因素决定了一辈子写多少字,并且使不同辈分的人之间失去了可比性。但一辈子能看多少字,这个问题就又过滤掉了很多因素,让人与人之间又站在了同一条起跑线上。但是,这个更自然些的行为,却很少有人能回答出来。别说一辈子,就说目前为止我看过多少字呢?打死我也统计不出来。但我却清楚,起码对我来说,阅读比写字更舒服,更自由,哪怕是用Ibook。
Ibook有书柜有书签有翻篇,除了红袖添香貌似啥都有了。但是,它依然代替不了看纸书。
虽然它依然代替不了看纸书,但是乔布斯还是很牛比的。说是他刚死后就拍的一个纪录片里说,乔布斯通过苹果,帮我们重新发现了手的功能。我觉得应该不是帮我们发现,而是他忽然发现了,而我们好象一直没发现,到现在也没发现。
比较而言,乔布斯发现了手可以摁鼠标和划拉触摸屏。这些功能,比梅大师的32路嫩葱指法,和佛门弟子的无数手印比,更接近手原本的功能。当然,你应该忽略鼠标和触摸屏,而关注摁和划拉这两个动作。
顺着这个思路,我们还会有新发现。比如,以手现在的形态判断,四指长和拇指短,它第一位的功能,应该是抓握,而握又比抓更主流。由此也可以证明,我们的祖先的确是从树上跑下来的。再比如指甲,又在提醒我们,这个部位是用来支持抓和抠之类的动作,别管他抓的是粮食还是情敌。
而再看乔布斯的重新发现,实际上就是回到了某些问题的原点而已,而我们管它叫创新。这相当荒诞。但是,这也是哲学上的荒诞。
我们也在发现,比如就发现了坐着警车擦皮鞋的丑恶。而如果回到原点去重新发现,我们看到的应该是,屁股是用来坐的,擦皮鞋的手势也符合手的第一功能——它是握着毛巾抛光的。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