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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点儿业务探讨。
还是华南虎那事。这事像破案,线索突然断了,人们在等下文。下文什么时候出来,难说。但下文的内容肯定早就写好了,一个是假新闻,一个是真事情。
我偏向于假新闻,理由以前说过了。如果真是假新闻,那就有了一个问题:假老虎是有人做假,可一旦成了假新闻,那就是媒体做假了。从假老虎到假新闻,媒体应不应该负责任?打个比方,滕云自曝会说鸟语,那是滕云撒谎。不过媒体一采访,就把有个神人会鸟语传出去了,那媒体是不是也属于撒谎了?
我曾经认真看了新华社陕西分社关于华南虎的报道。说实话,从行文来看,人家新华社记者还真受过训练,句句都有出处,直接引语一大堆,刻意强化着第三人的客观叙述,从来没有主观地下过半点结论性的东西。
问题就在这儿。即便你如何强调客观,如何在新闻文体内让人找不到破绽,可你报道的事实主体却是虚假的,你报道后的结果又是令人生疑和引起混乱的。那么,你是不是就可以规避掉造假的嫌疑呢?
我不是找记者的茬儿。事实上,如果把这个新闻放到我眼前,我几乎可以断定自己也会那样去做。因为我所接受的职业训练告诉我,是不是假新闻,应该由读者去判断。记者,只是客观提供读者判断的素材。
可是,我又联想,如果这个新闻真的放在我面前,而我又恰恰对它的真实性产生怀疑时,我会怎么做?难道我没有义务将这则新闻的真伪告诉读者吗?我会不会马上把所有的素材变成一篇揭假新闻的旁证呢?那样的话,我已经完全改变了报道的初衷,我的目的换成了告诉读者一个真相。
这个转变,理论上说,有主观的嫌疑了,但就其结果来讲,却是对读者知情权的一种保护,是对终极真实的负责态度。不过,这个态度太过美好,太过理想化,但天下的事情你凭什么就能断定它的虚伪?只要你在一件事情的判断上出了差错,那你就等于扼杀了这个理想。一个记者的经验和知识储备,面对今天的整个世界,太寒酸了太没谱了。
但你能容忍自己面对明显破绽百出的事情而不为所动吗?你真的能放任自己仅仅从技术角度规避掉记者掺和其中的职业失范吗?不用说好听的,只要这则新闻最后被证实是假的,那当初报道的价值何在呢——媒体总不能说,在这件事上,我们所能做的,就是传播一个假的信息。
或许有技术上的其他手段。就像连续报道和整合编辑一样,可以由记者的跟进报道,揭露出最终的结果。也可以从编辑的角度,多方实现证实或者证伪。可我总觉得这样的做法,还是回避了刚才的问题。新闻的效率要求我们,如果能在第一天做到最好,为什么还要等到第二天?如果第一素材足以值得我们下功夫,那我们为什么非要寻找第二素材?
一说也快十年了。中国青年报的刘畅曾经做了一篇报道,揭露河南160岁寿星的假新闻。他的揭露很简单,就是通过一次干净利落的采访搞定的。如果我们换个做法,不直接揭露,而是等着有人出来质疑,再跟踪着客观报道,以此来慢慢导出结论。或者在北京找若干专家做理论论证,再弄点古今中外的案例做衬托,是不是都显得隔靴搔痒?
报道取向还真是个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