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程青松,你太不轻松了

(2007-03-13 01:16:47)
 

一个馒头可以引发血案,一个钱包当然要引发冤案了。

澄清送用了四十多段讲述了自己丢钱包的来龙去脉,跟写剧本似的。

剧本你可以写,但不许用写剧本的方法写真事。

你在去趁势买了一堆纸尿裤,发现钱包丢了,去趁势的保安后来用你的信用卡取钱,但没取成。这就是真事。

其他的,是保安偷了你钱包,去趁势态度不好,把保安辞退是为了毁灭证据……这些,都是你在写剧本,都是你的猜测,没有得到验证。

所以,你没权利在博客上把保安的正面照片登出来,登出来就说明你侵犯了他的权利。即便最后证实是他偷了你钱包(到底是偷还是捡你也没说清楚),但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你也必须尊重。

你也没有权利要求去趁势马上给你补偿,因为去趁势必须要等警方调查清楚事实才能给你答复。否则他们就是不负责任。这如果也叫“淫威”,只能说是你太敏感了。

你还没有权利因为你的一次私人经历就号召网友声讨去趁势,你有申诉的渠道,也可以告上法庭,但进行网络攻击他人名誉是可以让你吃官司的。

澄清送,你去学学法律应该。

我本来不喜欢追着新浪的炒作议论这事的。但是,当我看到你在这事上特别不招我待见的一种行经时,我觉得应该教训教训你。

你的剧本里尽管好多地方都是虚拟的,但是有几处我看着扎眼的地方倒是异常真实。比如:

“这个钱包是去新浪聊天做嘉宾时他们赠送给我的”。

“北京电影学院美术系的学生黄嵘嵘约好在知春路东口的屈臣氏超市门口见面.他一直在跟踪拍摄我的纪录片”。

“我立即给我的同事(中国电影家协会的)贾健打电话”。

“我的朋友,从新西兰回北京度假的高文冬陪我去了大钟寺派出所”。

“为了驱散郁闷.我和新浪女性频道的好友聂梦宇,中信证券的好友汤炼等人一起去首体的钱柜唱歌”。

虽然我没弄清楚你究竟是干什么的,但你博客里的东西大多是你的自吹广告。你爱做广告也没什么,但我就是看不起你连丢个钱包都不忘记给自己贴金做广告的垃圾样儿。

你的行为很萎缩。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前一篇:排队日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