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秘书长盛华仁在作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说明时说,十一届人大要增加农民工代表。
选举农民工的代言人,从基础上赋予农民工表达群体意愿的权利,这是从根本上尊重农民工权益的做法。可以想象,如果此举得以实施,那些我们所耳熟能详的剥夺农民工劳动和分配权利、歧视农民工的某些城市政策,以及农民工卫生保障、子女教育等一系列问题的解决,将不会再等待其他阶层良心发现之后的“施舍”,而是农民工自己当仁不让的权利。这个道理再浅显不过——自己的权利自己争取,自己说话永远比看别人眼色管用。
看过几台春节晚会,其中都有个把儿节目,拿农民工来给全国人民做娱乐煽情。如果善意地理解编导者的初衷,顶多了,也就是为了响应一把上级精神,遵循各个阶层都别落掉的原则,让农民工在电视上露露脸。这个初衷,敷衍的意味是很明显的。而如果我们认真地审视一下节目,不管是让农民工子女催人泪下地集体朗诵,还是让农民工穿着工装来首原创歌曲,都暴露出编导者心底的歧视——他们所追求的煽情,是娱乐化的煽情;他们所给予的露脸,是规定前提下的露脸。不信,你让农民工们自己来导演一把看看,看他们会如何展示自己?如何表达自己?起码我相信,大过年的,他们并不愿意对着全国观众凄凄惨惨地乞求什么同情的眼泪。
一个春节晚会也证明了一个道理,这就是自我表达意愿的好处。农民工有了人民代表这个自我表达意愿的平台,他们就,第一,拥有了表达的权利;第二,说的是自己想说的话,而不是别人强加给自己的话。
所以,警惕拿农民工说事,警惕拿农民工忽悠,不仅仅是社会心态的改良问题,更是一个制度建设问题。比如,等农民工有了自己的人民代表之后,他们会自己说看还是不看奥运会开幕式,而不用再劳驾黄宏委员替他们争取开幕式门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