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评奖都提供了一种标准。这个不用多说。标准有示范作用,可以把客观的强迫变成主观的追随。从文化角度看,这就是任何一项评奖的弊端所在。为防止单一标准的垄断,人们设计出了更多的评奖,提供多元的价值评价体系。但是,多元并不等于平等,评奖依然分三六九等。所以,标准就有了主流和非主流之分。排在前头的,当然就是主流的代表,评奖的弊端,也就在最主流的评奖上最夸张地显现。
奥斯卡就是这么个东西。说轻了,是提供了电影艺术的主流标准,说重点,是提供了垄断性的文化标准。文化标准能不能改变我们的价值取向?没的说,吃麦当劳我们都能吃出爱好呢。
举个例子。
《卧虎藏龙》之后,中国的几大导演都玩起了古装大片。这,就是奥斯卡标准的作用。微观地说,这个标准,就是武打的美丽和隆重。刚开始,我们不在意,还讥诮呢,说他们是为外国人拍的,投老外所好,奔奥斯卡,就让他们玩去。但是,奥斯卡没拿着,我们中国人自己却接受了这种标准——哪个大片的票房都是中国人给托起来的。结果成了这样:老外新鲜一把就完了,我们中国人却用别人制定的标准,狠狠地把自己束缚住了。
问题还没这么简单。
一种标准的文化延续,比标准本身更厉害。《卧虎藏龙》定下了武打片的新基调——美丽而隆重。好,张艺谋到陈凯歌到冯小刚,前仆后继,把美丽而隆重演绎得灿烂辉煌。可我们回过头来一想,武打的美丽和隆重有什么意义吗?如果有,就是杀人的美丽而隆重。就是说,杀人被我们艺术化了。这个问题需要中国人都扪心自问一下——杀人这事儿,为什么非要艺术化呢?这么一问,有点脸红。再看人家,伊斯特伍德们敢情是把杀人当作那么可怕那么可悲的事情去描述的。
这就是一种标准的文化延续所带来的大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