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12日,新华社发布国务院任免名单,称免去邱晓华的国家统计局局长职务。
2007年1月23日,新浪转发中国广播网的消息称,“经查,邱晓华在任国家统计局领导职务期间,收受不法企业主所送现金;生活腐化堕落,涉嫌重婚犯罪。”消息同时称,邱已被双开。
问题是:
2006年3月16日,邱刚刚成为国家统计局局长。
从任命到免职,仅仅半年时间。
“在任国家统计局领导职务期间,收受不法企业主所送现金;生活腐化堕落,涉嫌重婚犯罪”,事实如果如此,那么,这样一个正部级党政官员是如何通过升迁审查程序的?别的先不说,仅生活腐化堕落外加重婚,好象并不是那么容易躲过审查制度的吧。
那么,是这个制度有毛病?还是执行这个制度的人有毛病?
查邱晓华的同时,是不是也该查查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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