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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邱晓华案

(2007-01-23 21:50:10)

20061012,新华社发布国务院任免名单,称免去邱晓华的国家统计局局长职务。

2007123,新浪转发中国广播网的消息称,“经查,邱晓华在任国家统计局领导职务期间,收受不法企业主所送现金;生活腐化堕落,涉嫌重婚犯罪。”消息同时称,邱已被双开。

问题是:

2006316,邱刚刚成为国家统计局局长。

从任命到免职,仅仅半年时间。

“在任国家统计局领导职务期间,收受不法企业主所送现金;生活腐化堕落,涉嫌重婚犯罪”,事实如果如此,那么,这样一个正部级党政官员是如何通过升迁审查程序的?别的先不说,仅生活腐化堕落外加重婚,好象并不是那么容易躲过审查制度的吧。

那么,是这个制度有毛病?还是执行这个制度的人有毛病?

查邱晓华的同时,是不是也该查查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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