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丘兴华到底该不该做精神鉴定?
法院显然是不支持了。不支持的后面有很多原因,其中一个原因,可以从网民的评论里找到。我们也因此,重温了中国人的一种惯常逻辑。
原文照录:
——我觉得,如果“专家”检出了有精神病,那么这个病人应该作为“专家”的邻居,与他为伴,而由“专家”时刻生活在一起,因为“专家”不怕精神病。
——即便是精神病,对社会安定的威害那么大,有保留他生命的必要吗,有没有替受害人想一想,有没有替绝大多数人的生命安全想一想。
——如果一个人因为有精神病就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那么以后社会上会出现更多的邱兴华, 刘老先生,如果邱兴华杀的是你的家人,你还提倡给他做精神病的司法鉴定吗
——我认为应该做鉴定的是这种提出这观点的所谓专家这种所谓的专家应该先送到外国去做一个鉴定看看他们到底是不是一个正常人
——刘老先生:请回答我几个问题,行吗?1.一个连杀十人的狂徒,作案时肯定处于疯狂状态,怎么可能没有精神障碍,这还用鉴定吗?2.如果按您高深的理论,鉴定结果是狂徒不用负刑事责任,那以后的杀人者就可以按照您的理论办理,把活儿做的变态一点,应该也可以不负刑事责任,这才能证明您的理论的确是有效的。可是且慢,您对社会的危害将比这位狂徒更大,社会公众将不得不在因您的伟大理论而成就的巨大风险之中生活……
——中国怎么有这么多光拿人民工资,不为人民干实事的“专家”?把邱兴华交于他去管制好了,吃住都在他家,问他干不干!
——杀人的是你什么人,你处心积虑的要证明他是神经病,你要做什么,让释放他,出来杀了你,神经病杀了正常人就是公平,正常人杀了神经病就要偿命吗。你天天研究神经病,自己也不正常了是吗,都77了。要名誉有什么用,不如给自己多积德,谁去为那些受害者负责,把他放了就体现了法制精神和公平吗。要是受害者是你老先生的家人,是你的亲人,杀人者鉴定了个精神病就没事了。相信你也会神经了,去杀了他报仇。
——一味要求做病检,我看教授本人就是精神病人。
——留着总归是祸害。不如杀了。都杀了10个人了,还和他讲什么人权不人权。中国缺人吗?杀了人的精神病也该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