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比较怕刮风。
不是因为我容易伤风,是因为我家电视容易伤风。我家电视一刮风就没信号。
这个因果关系不知道在科学的概念下是否成立,但经过我对刮风和电视没信号两者同时出现的概率统计,得出了它们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至少在我家电视上是这样。
给歌华那边打电话求助,人家态度一向是良好的。但是,良好的态度并不能抵消没信号带给我的精神伤害——特别是当我破天荒老早就起来脸都没洗等着看姚明却迎面遭遇一屏灿烂的雪花时。
如果我迟交了有线电视费(这个费用是按年度一次性预付,好象没有商量余地),歌华肯定理直气壮地把我家电视断掉。但是,如果我因为信号问题提出相应索赔(因为是预付,所以我没有先尝后买的可能),那么这桩官司,就算胜券在握,可除了领袖意义,还能给我带来什么?
要不干脆不麻烦歌华?行不行?
拒绝歌华的话,中国的无线电视,你在北京能看到的,恐怕不会超过五家。
要不就搜索一下垃圾短信,装个锅?听说成人台都有呢。
咱是良民,知道那是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
所以这事儿就变成了这样:一个良民,就这么一看电视的爱好,却因为上述种种原因,经常性地看不成电视。
这可是发生在二十一世纪北京城的故事。没前头那些铺垫,我这结论连我自己都不信。
为什么会这样?
明天一早儿开会,我得早睡。就挑要紧的说。
造成这么一个荒诞的结果,第一层原因,是有线霸权。作为一个市民,我在有线电视和无线电视之间,基本上没有选择的权利。而电视是一种媒体,一种公共资源,一种话语权利,我对它的选择权的丧失,就意味着我被部分地剥夺了表达个人意愿的权利。简单说,作为传播资讯的电视媒体,当我不能够自由地选择收看时,我的知情权就被剥夺了。而知情权,又是我们特别珍视的一项公民基本权利。
第二层原因,就是歌华垄断。因为歌华的垄断,所以我对有线电视供应商的选择权同样被剥夺了。我必须按歌华提供的格式条款,不平等地履行我作为一个消费者的义务——从缴款方式到申诉请求。更重要的一点是,因为歌华垄断,因为它提供的有线信号的惟一性,导致我不能根据个人的喜好选择哪些是我愿意看的,哪些是不愿意看的。这就更加重了第一层原因里涉及的公民基本权利被剥夺的情况。
歌华为什么能有这么大的本事呢?
因为歌华是国资企业,身份属北京市政府。就是说,这个公民权利丧失的个案肇自一次政府垄断行为。背后的潜台词是,利用对媒体这种特殊商品的管理权力,达到了违逆市场基本原则的赢利目的。
这并非名正言顺的做法。
不是因为我容易伤风,是因为我家电视容易伤风。我家电视一刮风就没信号。
这个因果关系不知道在科学的概念下是否成立,但经过我对刮风和电视没信号两者同时出现的概率统计,得出了它们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至少在我家电视上是这样。
给歌华那边打电话求助,人家态度一向是良好的。但是,良好的态度并不能抵消没信号带给我的精神伤害——特别是当我破天荒老早就起来脸都没洗等着看姚明却迎面遭遇一屏灿烂的雪花时。
如果我迟交了有线电视费(这个费用是按年度一次性预付,好象没有商量余地),歌华肯定理直气壮地把我家电视断掉。但是,如果我因为信号问题提出相应索赔(因为是预付,所以我没有先尝后买的可能),那么这桩官司,就算胜券在握,可除了领袖意义,还能给我带来什么?
要不干脆不麻烦歌华?行不行?
拒绝歌华的话,中国的无线电视,你在北京能看到的,恐怕不会超过五家。
要不就搜索一下垃圾短信,装个锅?听说成人台都有呢。
咱是良民,知道那是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
所以这事儿就变成了这样:一个良民,就这么一看电视的爱好,却因为上述种种原因,经常性地看不成电视。
这可是发生在二十一世纪北京城的故事。没前头那些铺垫,我这结论连我自己都不信。
为什么会这样?
明天一早儿开会,我得早睡。就挑要紧的说。
造成这么一个荒诞的结果,第一层原因,是有线霸权。作为一个市民,我在有线电视和无线电视之间,基本上没有选择的权利。而电视是一种媒体,一种公共资源,一种话语权利,我对它的选择权的丧失,就意味着我被部分地剥夺了表达个人意愿的权利。简单说,作为传播资讯的电视媒体,当我不能够自由地选择收看时,我的知情权就被剥夺了。而知情权,又是我们特别珍视的一项公民基本权利。
第二层原因,就是歌华垄断。因为歌华的垄断,所以我对有线电视供应商的选择权同样被剥夺了。我必须按歌华提供的格式条款,不平等地履行我作为一个消费者的义务——从缴款方式到申诉请求。更重要的一点是,因为歌华垄断,因为它提供的有线信号的惟一性,导致我不能根据个人的喜好选择哪些是我愿意看的,哪些是不愿意看的。这就更加重了第一层原因里涉及的公民基本权利被剥夺的情况。
歌华为什么能有这么大的本事呢?
因为歌华是国资企业,身份属北京市政府。就是说,这个公民权利丧失的个案肇自一次政府垄断行为。背后的潜台词是,利用对媒体这种特殊商品的管理权力,达到了违逆市场基本原则的赢利目的。
这并非名正言顺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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