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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从花店里买来几朵浅色的花,花瓣小小的,上面滚动着水珠儿,像眼泪。三把去世了,化作清风而去。妻铁了心要开追悼会。纪念,或者歌颂的文字落在我头上。她说,她太伤心,否则,这文章一定得自己写。
你知道我有多痛吗?
我知道,我也一样。
三把不是人,叫它鹦鹉,其实不是纯粹的鹦鹉。广义的鹦鹉绝对没有清亮的歌,它有。它是自己飞来的,落在阳台搭衣的铁丝上,不停地叫,惊动了妻。不知道她用了什么魔法,那鸟跟她进屋,成了我家一员。
“我回来了,”我说。
妻跟那小厮聊得正火,连看都没看我一眼。等了一会,妻依旧,对我的出现无动于衷,全没了已经习惯的问寒问暖。我阴阳怪气,站在一边历数养鸟的坏处。
妻说:“给它买个笼子去。”
我闭了嘴,不动,歪着脖子瞅她。我的话她肯定一句没听见,她有“做错事”后,坐在角落里装聋作哑的本事。“快去!”她冷不丁大叫一声,吓得我哆嗦着腿,赶紧下楼买回一只鸟笼子。“挺精致,”她说,“这才显得有爱心嘛。”
“有不了,”我躲得远远地说。
有了鸟,家里徒然增了生气。8岁的儿子更是美,有空就逗它,拎着鸟笼子满房间溜达。我说,玩物丧志;妻却笑眯眯地称赞,像那公园里的老爷爷。儿子高兴,鸟更高兴,时不时地叫几声,多半儿冲着她叫。
谁要是轻轻轻轻地摇晃我,我也高兴,我也叫啊。
妻说:“能给我招来一群这样的鸟吗?”
我哑然失笑。不得不接受“三把手上任”的事实,开始新的日子。我还是早出晚归,忙,原先为两个,现在得为三个的衣食住行奔波。
“你怎么知道?”我好奇,妻跟儿子一样,总有些奇奇怪怪的想法。
“你看,你看,它干什么?”
自从鸟进家来,我还是第一次认真地去看,淡绿的羽毛,微红的尖尖的嘴,晶亮亮的圆眼睛,红腿细长。“袖珍爪子半透明,是玻璃做的,”我说。喜欢了吧?妻揶揄着我。
鸟的眼里有层薄薄的,雾一样的透明质。我惊奇,终于看到了鸟的眼泪,希望爱怜的眼泪。比人纯净得多,没有纤尘和杂质,单纯、透明。突然,那毛茸茸的小脑袋瓜子一偏,眨几下眼睛,整个身子颤动一下。
“这就是感冒!”妻说。我在她的声音里听出了异样。
怎么搞的?我头也没回,轻描淡写地问。
刚给它洗个澡,妻低声回答,
什么?
凶什么?妻突然大叫。即而换上另一副嘴脸,说:“动物、植物还有人的事儿,你知道的最多;还有,你的办法也最多,想想吧。”
打针!我脱口而出。
死了拿你是问,妻说完,转身做饭去了。那鸟开始骚动不安,在笼子里左撞右撞。我把妻喊进来,小鸟看见了她,竟然安静了。如此两次,妻说,你干什么?有毛病?一瞬间,我明白了,这鸟不是一般的鸟,充满灵性。
我给鸟治好了感冒。
给它“治病”的时候,因它绿色的羽,我想起了“绿衣使者”的典故。
相传,唐玄宗在位时,长安城里有个财主,叫杨崇义。一日,杨被害,弃在他家后院井中。刘氏报官。县官派人日夜寻找,严刑拷打了100多嫌犯,连点线索都没有。县官百思不得其解,又来杨家查看。正疑惑间,挂在厅堂上的一只绿色鹦鹉,张口说道:“害家主者,刘氏和李弇也。”
根据鹦鹉提示,县官破了此案。原来,杨妻刘氏与邻居李弇私通,二人谋害亲夫时,被鹦鹉看到,而这只鹦鹉是死者生前心爱之物。此案后上报给唐玄宗李隆基,隆基受其感动,亲封这只鹦鹉为“绿衣使者”。
我家的这只也聪明呢。
几天后,妻说,你看。
妻跳起了儿童舞,让我看那鸟。鸟在笼子里,点着头,正跟着妻的节奏左摇右摆。妻停下,它也停下。我高兴得下楼买了一斤上好的小米。几天来,我正一直暗中打听哪儿有鸟鹰,准备租一只回来吓死它!现在不用了。我决定,爱它,像妻子一样爱它。
放它出来,给它自由!我高兴地说。当然,晚上,还得让它回到笼子里。我甘心作四把手了,还动员一把让出位子。给人带来愉悦、努力的方向和光明的前景,哪怕是虚无缥缈的也可以,这是一把应尽的责任,鹦鹉做到了。
妻说,做你的春秋大梦吧。
我说,为什么?
妻说,我是俗人,岂容异类?
出来的鸟,比以前更快乐,不住地叫,清亮亮地叫,叫出春天的味道。有时它也自动回到笼里去,站在横竿上,静静地转着头随你身影,左右摆着头;如果你到它眼前,跟它说话,它偏着头,好像听得懂,不住的点头,或者摇头;而在说话的间歇,它会轻轻地叫两声,那是贴着芳香的草叶滑过的声音,清幽幽,明亮亮,听得人心豁然开朗。
有时,它还从横竿的这头快速地移动到那头,反反复复,像是跑步,直看得我这种懒汉泪光闪闪,在它那细碎的步子里,我看到了明媚的阳光、美丽的生命以及青春的鲜活。
那清净的眼光让我忘记混在人间惹来的烦。这使我养成了每天都跟它一起呆会儿的新习惯。而它似乎更喜欢日日陪它的妻。它跟着妻子飞来飞去,她到厨房,它就落在她的肩膀上。她停下手中的活计时,它先是落在她的胳膊上,而后一点点地挪,一直挪到她故意张开的手心上。鸟也有智慧呢,我想。儿子看见了,说,我也要站在妈妈的手心上。
“你有它那样的叫声吗?”妻子逗儿子。
儿子就笑,说:“我也要变成一只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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