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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马威“道歉”用尽心机 “调戏”中国司法为哪般?

(2009-07-06 13:30:04)
标签:

毕马威

娃哈哈

司法

道歉

企业

it

分类: 商贸企业·管理

毕马威对娃哈哈的道歉很诡异。

 

拖延了两个月后, 09627《国际商报》上的第三版上,毕马威在对宿迁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公开登报发表声明:“经宿迁中级人民法院和江苏省高院确认,毕马威发送具有财产接管内容信函的行为违法,构成侵权,特此向上述三家公司就此行为道歉。”而在同期《国际商报》的第二版的左下角处,一份同样来自毕马威的申述声明赫然纸上,而与第三版的道歉截然相反的,是声明中称:“对判决结果表示遗憾,将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申诉。”

 

这样的安排,毕马威究竟是服从法庭判决还是不服从?两份内容南辕北辙的声明确实让人意外,甚至有些摸不着头脑。如果服从判决,为何在道歉的同时还要再发一份申述声明?而如果不认定宿迁中级人民法院和江苏省高院的判决,为何还要如此大费周章的道歉?

 

毕马威有着响亮的名号,与普华永道(PWC)、德勤(DDT)和安永(EY)并称“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但就是如此闻名于世的专业服务机构,却屡屡被爆出作假帐、偷税、漠视国际商业准则等多项违法违规丑闻。而此次毕马威未经中国法院许可,超越其接管权限,在中国境内向全国多家娃哈哈非合资公司及其审计机构、工商行政管理局、银行发送接管人函件等行为,无疑再次将自己推向了风口浪尖。

 

因此,对于法庭要求“赔礼道歉”的判决,毕马威当然不情愿,一旦低头就意味着在其所标榜和引以为傲的“专业”上狠狠抽了自己一个耳光,但也迫于法律,在拖延两个月后,毕马威还是不得不直面现实。

 

仔细分析毕马威的此番道歉和申述声明,不可不谓其用尽心机!从两份声明中,也可以看出毕马威对此所传递的两则信息:

 

1、道歉是无奈之举。出于法律制裁,我毕马威是实属无奈的,我的道歉也是在中国司法的逼迫之下进行的,也因此,我毕马威即便是道歉,但还是对宿迁中级人民法院和江苏省高院的判决结果表示遗憾和不屑!

 

2、道歉但并不认错。虽然我毕马威如约发表三份道歉声明,但是同时我也表示了对此判决并不认同,如此一来,也能向其同处一“战壕”的兄弟——达能一个交代了。

 

由此可以看出,毕马威这一做法是何等傲慢!何等无耻!其所作所为是对法律权威的藐视和对中国司法主权的践踏。对此,笔者认为:毕马威与达能合谋欺诈,以极其阴险的手段骗取法庭信任得到了娃哈哈非合资公司的接管令,是为阴险;越过自身工作职责范围,绕过中国法院发布接管函,是为猖狂。阴险猖狂的毕马威,实在不符合其身为国际知名会计事务所形象。更有分析人士批评到毕马威此举是“既要做小姐、又想立贞洁牌坊”。

 

毕马威错了,一来会受到法律制裁,二来造成毕马威的品牌损害、信誉危机,失去市场。毕马威唯有正视问题,承认错误,才能得到市场的原谅和认可;而如果其一意孤行,妄图以粉饰事实来欲盖弥彰,则必将自食恶果。

 

此外,由此次毕马威的道歉,中国企业更应以此为警钟,防范在国际经济与贸易中有如达能与毕马威勾结的事件再次发生;防范跨国企业和专业服务机构互相勾结、无视相关法律、欺诈他人的行径再度上演。

 

虽然全球司法体系因各国国情的不同,但真相是却只有一个,惩恶扬善、公平公正、保护公民正当权益是各国法律体系中永恒的主旋律。无论毕马威上述与否,法律终将还原事实,并对不法者做出惩罚,这一点,毫无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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