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若干名人正围着超女是否应该存在打嘴仗。一般意义上,这是他们自由表达的权利,只要不涉嫌人身攻击,热闹热闹也无所谓。某种意义上甚至还是超女运动登堂入室的一种标志,省得像去年那样一帮草根人士着三不着两地跟那儿鼓吹超女民主论――老实讲那才更可能威胁到超女的生存。不是么,无非大家趁机自娱自乐一番,上纲上线纯属自找不痛快。
然而,“过度关注”怕也有问题吧。未必所有部门都看着超女那么顺眼,今年第三届筹划之初也曾传出利空消息,后来总算又搞起来了。现在,我怕争论到著名人士那个层面,恰好给不那么喜闻乐见超女的人以口实:你看你看,我说还是不要搞的吧!大概正是敏感到这种危险,李银河博士才站出来愤怒地说:建议取缔超女是专制时代的遗风。指责超女玷污艺术的中国演出家协会主席刘忠德或许只是代表他自己发表意见,但客观效果恐怕未必如他所愿,被视为一种意见的集中代表恐怕也说得过去,万一这种意见真被高度重视起来,超女就危了。没办法啊,谁让名人一句顶草根一百句。这些年来不都是这样吗,“群众有意见”固然可视为充分条件,而名人、有分量的人因此振臂一呼,才构成必要条件,最终可以着手办了。李银河博士抢先上纲上线,也是一种策略吧。
理论上每个人的自由表达权都是平等的,但实际上并不平等,因此才有抢夺话语权一说。如果论权重,名人、有地位有职位的人自然更大些。而且,这个权重是与社会文明程度、开放程度密切相关的。社会越文明越开放,权重的差别可能越小,反之则越大。这种差别,在我们的历史上是有着深刻教训的,由于权重相差太大,才有了“一言兴邦一言丧邦”的认识。某个名人发表他的意见导致某种结果可能未必是他的初衷,然而千万人的命运却因此改变。今天,当然我们基本上已经摆脱了这种危险,但是离完全自由表达而不必计较后果的程度,恐怕还有一段距离。事实上,恐怕在任何一个国家也都存在不等的距离,比如美国也还有若干“政治正确”的尺度存在。由此我们才要求,一个人越有名,他就必须越有社会责任感,而不是任意表达。某种意义上这也是成名的代价。当然,提出超女有害论的刘忠德主席到底多有名,因此到底应该肩负多大的社会责任,这还可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