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家央企退出地产,实则以退为进
(2010-05-12 15:4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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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4月7日是国资委下达的78家央企退出房地产命令的大限之日,据说,国资委领导很满意,78家央企都在规定时间内上缴了地产退出方案。领导称:“国资委的退出令在央企很受重视,都是央企一把手亲自抓,尽管有些企业也提出自己的困难,但各家央企都表示要坚决退出。”
这些企业提交的退出方案包括以下几种路径:通过公开交易市场进行转让;央企内部通过划拨、托售、股权转让、换股、土地入股等多种形式进行操作。不出所料,国资委旗下16家主业为地产的央企将成为主要接盘者。
显然,对于上述的几种退出路径,央企之间的合作会更简单容易,他们都是同一个出资人,在操作理念、程序和对项目的判断上会有更多的共同点。从难易程度来说,中央企业接盘最容易,其次是退给地方国企,交给民企难度最大。这里的关键是涉及到国企员工的身份转变问题,刚刚还是响当当的国企员工,忽然就要给资本家打工了,震荡是免不了的,转换成本必定很大。央企之间就简单得多,到另一个央企去,身份还是一样。
有一种路径可能成为退出的主流方式,就是主业里面没有房地产的央企,将土地交给16家主业为地产的央企,同时持有这些土地的股份并且享有分红权,但并不参与地产项目的实际管理和开发。据说,国资委官员对这种方式给予了认可,“这种做法可以看成企业的一种投资行为,国资委并不会过多的干涉企业将资金往什么方向投,因此是具有可操作性的。”如果国资委官员真是这个意思,这就印证了民间的说法:78家央企退出房地产市场,并不是为了退出,而是重组,加大央企在房地产业的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