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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们总是生活在工地里

(2008-03-02 19: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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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

天津都统衙门

农民土地

杂谈

近日看了一个澳大利亚人讲的故事,讲八国联军打进天津后的一些作为,颇令人惊奇。这些故事多根据当时军政府的会议纪要,白纸黑字,似可信。

107年前,洋人占我领土,杀我同胞,确为大恶。但进城后,其军政府“天津都统衙门”的无能和软弱,却出乎100年后中国人的意外。比如,英军要建一个靶场,军政府回复:必须给靶场居民补偿。枪杆子打出的天下,还要给谁补偿吗?

军政府一大特点是公私分明。军政府要修一条沿河马路,这就要拆迁部分居民。给居民的补偿分3部分:房价补偿,每亩75两白银的征地补偿,异地置换同等面积的土地。

这异地置换的土地哪里来?找一块无主的地,或楞圈一块不就完了,咱有枪怕甚?但没有——军政府用原先中国政府的官地来置换公共设施用地。

这里面有两个问题值得一提。一是洋人认为天下政府是一家,军政府虽然是外来的,但既然到了天津这地界,既然当家做了主(虽然是临时的,军政府只存在了2年),就要后任理前任的债,同时后任继承前任的财富,包括官地;二是公事公办,公共建设用地就要用官地来置换,而不能靠枪杆子去占用百姓的地产房产,所谓公私分明。

如今咱城市官员搞城市建设,或商业开发,最头痛的可能也是拆迁。但实际上,咱官员的心理素质和法律环境,要比百年前的天津都统衙门强多了。

从法律上说,全国的土地都是官员们说了算。

城市土地不用说了,国有。国如何能有?还不是官说了算,特别是地方官,特别是天高皇帝远的地方。农村土地,法律规定归农村集体所有。但是,有附加条件:集体土地被限定在自用,或只能用于农业生产,甚至农村宅基地也不能用于工业或盖商品楼。法律规定农村集体拥有土地所有权,但没有支配权,这不就是逗你玩嘛。

农村土地要想提高收益吗?可以,先低价卖给政府,然后由政府给你当家作主,修条马路之类的,办这事咱政府比天津都统衙门名正言顺多了。当然也可能高价给了开发商,人民需要住房。

2005年农村经济发展绿皮书》透露:失地农民中,生活水平较征地前提高的不到10%,而失去收入来源、生活水平降低的失地农民占60%;被征用土地的受益分配格局是:地方政府占20%-30%,企业占40%-50%,村级组织占20%-30%,农民占5%-10%

政府为什么要替大家当家作主?据说是怕农民蜂拥卖地,闹得没地种粮食了,威胁国家粮食安全了。

这个当家作主的理由是否能站住脚,尽可以争论。但这个堂正的理由再往前走一步,可能会有荒谬的结论。学者秋风发了的毒誓:可以预言,在城市化横向扩展大体完成后,一些城市政府必然会打城市既有项目土地使用权的主意,在其未到50年或70年之前,就大规模进行城市危改拆迁,因为只有这样的强制淘汰和交易,政府才能不断收获土地升值的收益。

呀呀,这就是为什么大家总是生活在工地中的原因。这等手段,天津都统衙门是没有的,他们无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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