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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博导

(2006-02-26 14:32:46)
  陆博导喜欢米尔斯,让我觉得不可思议,同时也给了我无比尊重陆博导的理由。
  因为米尔斯--此人对大学教授的鄙薄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他说:学院没有“助长独立精神,就更不必说创造什么独立的思想”。他又说:教授是“整个社会中层次最低的,因为他们舒适的环境、和将他们的所谓理论从社会生活中剥离出来的做法,教授们几乎完全成了一个自闭体……这些平庸的人,制定自己的法则,并确立自己的成功偶像”。
  米尔斯痛骂的对象,显然是丹尼尔·贝尔,这个人当时正大肆赞扬着知识分子的退位以及所谓“知识工匠”的登堂入室。
  陆博导是来自名大学的、名博导,提到米尔斯时,她却大呼:爽。
  我喜欢米尔斯,是在听了一些所谓大学者的讲话之后……暗爽于米尔斯的痛骂。我想陆博导,既喜欢米尔斯,又身居学府,她的生活环境是何等的凄惨。
  米尔斯的一个朋友回忆道,“他穿着笨重的装束,让人联想到一个随时迎敌的游击队战士,他还穿着野营靴……戴着摩托头盔,扎着繁冗的帆布袋或者塞满书籍笔记的军用背包。”米尔斯的另一个朋友,德怀特·麦克唐纳,引米尔斯为荣:“我们天生叛逆,藐视一切公众观念和固有的体制。”陆博导的风格,想必也是如此了。
  当然,米尔斯也有悖论,因为写了这个博,我突然想到,要考考陆博导的那个博。如此,大学又多一手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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