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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邦妮逛街,我推荐的包包和衣服都被她瞥一眼就丢下,最后她索性说:绿妖,你看的都是上班用的,很素。我用不着。
是的,该女拿的都是有蕾丝边、毛毛圈的可爱型,我拎一下都觉烫手。
可是我的眼光是否真的就是一位上班女郎该有的品位呢?
唉,必须说,做编辑不是一个好职业,它相当于一个自由职业,长期的不用坐班和不用穿正装,培养出大批作息时间混乱,以及穿衣风格极乱的一批群众。
以我为例,小学看三毛,中学读席慕容,喜欢的歌手来来回回就是万芳这样的粗服布裙,永远流浪款的范儿,小时候这样穿是可爱,现在,我终于意识到这种范儿是经不起老的。
比如一开始就在正经企业里做事,哪怕从前台做起,5、6年后,穿职业装也应该很有职业女性的威仪了,这威仪虽然不可爱,但是,年纪大了,有点尊严比可不可爱重要的太多;
职业装的弊病当然是不女性,而且对体型要求颇为苛刻,所以我一直在竭力避免穿该种服装,
现在,报应来了,我已经培养出整个的野生气质(一如我毕业时所愿),
穿任何一种正装都显得缩手缩脚,像个贼。
可是今年流行的那些休闲款?褶皱式的、披披挂挂的,无一例外像动物园服装批发市场出来的——那我还不如直接去动批咧。
我在晨曦百货逛了一圈,往年让我如获至宝的那些牌子再也穿不上身,连MNG也指望不上了。更别提VERO MODA——我看一眼就害怕:大块大块的颜色跟图案,这竟然曾是我的最爱?赶紧走开。
野生是要付出代价的,我到现在才知道,可是已经太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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