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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家后,从来没试着走回家。
以前,在上一个公司和上一个住处时,经常在下班后走回家,两三个小时。
昨天我试了试。九点半开始,东三环起,十一点二十到家。将近两个小时。
路不如从前的平安大道。出了三环,人很少,心里有点毛。但又想,谁敢这个时候惹我,
鹿死谁手还不一定。
脚上腿上筋脉慢慢舒缓开来,从脚底流回心脏,很舒服;二月底的风吹在脸上,有点凉,但不寒,也不割人,很舒服;晚上没有很多车,空气清凉,很舒服;穿的衣服是短款,总是有风吹到肚皮上,不舒服
(臭美的代价);有一段路很陌生,沉着冷静地张望一下,还是找到了正确方向。路痴如丛老虫,就从来不能徒步走上这么远而不迷失方向


最后回到家时,还犹豫了一下是否要爬楼梯,11层,还有力气,但是——兴致已尽,不如回家:)
以后可以多走。慢慢可以锻炼慢跑,逐渐可以试着长跑,最后就见下班之后,绿妖挟一阵飞沙走石消失在东三环外,再出现时,已经到了家——想一想,不也很好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