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情感信箱的若干问题
(2012-03-28 06:5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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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一,所有写给我的情感来信,都有可能被发表在报刊或网络上。为了尽量保证当事人的隐私,我会做技术处理。但难免挂一漏万。请当事人理解。
二,如果不愿被公开发表的信件,可以注明“请勿发表或公开”。我会同意。但相应的,也会减少此信被回复的可能性。
三,如果自觉“我其实只是想倾诉”,请选择深爱你的家人与朋友,他们才有义务永远的聆听下去——如果连他们也做不到,那么回想一下,你自己做得到吗?如果确觉得有保密的需要,请寻找专业的心理咨询人员。他们的从业规定中有“保密原则”。
白纸黑字,明文告知。避免各种误会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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