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秦兵
秦兵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0
  • 博客访问:11,046
  • 关注人气:4,690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今天,我们怎么爱国 之 66 第一次开庭( 2)

(2009-01-05 20:25:18)
标签:

法律

法官

检察官

当事人

法庭

杂谈

当时只有税务局的证明,如果这样,我们就会传税务局到庭,但检察官不同意税务局到庭。我根据自己的分析向法庭提出了几点建议:如果仅仅根据税务局的证明,至少可以得出以下几种结论:

一、 全部增值税发票都是当事人写的;

二、 发票可能会有部分是当事人写的;

三、 发票虽然归公司所有,但是可能是由公司其他人写的。

四、 发票也可能会被窃,或可能是丢失,而由其他人写的。

我不能让当事人否定自己的供述,这样就有可能使他翻供,我将会承担巨大的责任,这很容易引起麻烦的,很多律师都是因此进了监狱。

我唯一的办法就是让我的当事人证明这张发票不是他开的。那个时候,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我记得非常清楚。

后来检察官问我的当事人“你不是已经承认是你开的了吗?”

我认为这样的问题很不专业,就一直在摇头。

看我摇头,检察官非常烦燥,他对法官说,对方律师不断摇头,打乱了法庭辩论的程序。法官就问我,你是否可以不摇头,我说摇头并没有违反法律规定。

 

在开庭的每一个过程中,我都在想哪一个过程是关键,记录着我的每个思考结果:这次开庭的关键是什么,我的诉讼进程是什么样子的,辩论进程如何等等,法官说的话我也记录在大纸上面。第一次开庭我总共记录了六张大纸,这些张纸一直保留在卷里。

现在开庭我也是这样的,如果对方的法理、证据有缺点,我都要在法庭上充分的揭示,力求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事情已经过多七八年了,我一直认为这是最好的一次开庭,因为我的精力非常集中,检察官能够积极地思考我提出的问题,而且法官也能够提供积极的配合。刑事案件在开庭的时候,因为情节的现实性,能够引人入胜,而现在的民事案件开庭,有的法官在开庭过程中就睡着了。而那次法庭辩论,法官始终表现出高度的关注,法庭上的辩论可能比较精彩,而且触发了大家的想象。我还记得一个细节:是想到自己的孩子可能要在深墙大院中生活十多年,当事人的父母在法庭中失声痛苦起来……

开完庭之后,法官对我们的表现很满意,说我们辩论得非常好。站在一个律师的立场上,我要说这三名法官的表现同样也很出色,他给予律师以机会,让大家把话都说完了。我现在才知道,检察官太累了。我们有一些冤案错案,人少事多是原因之一。检察官要把案情搞清楚就很不容易了。法官也很累,一年也要审理几百个案件,因此,案件判决的质量是不可能得到保证的。所以中国的司法制度弊端之一就是能“盛产冤假借案”。

 

在这一点上,有的法官为司法改期做得比较好,他们事先并不看案卷,就在法庭听取双方律师的辩论,谁能把自己的事情说清楚,法官就支持谁的诉讼请求。所以法官应该是越来越“消极”的,通过“消极”地参与案件,来保证其中立者的地位。法官不要急于把所有的事情搞清楚,你就要通过双方的辩论,本着良知和法律来断定这个案件,你不可能知道所有的案情,你只能通过证据来知道相关的案情。

以后陆续有相同的案件出现在报纸上,刑期一般都在十多年、无期或者死刑,本案结果是当事人被认定有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对于我来说,这还不能说是最终的胜利,因为我认为对于一个成功的辩护来说,理想的结果不是无罪释放,而是刑罚相当!

多年以后,我经常用这个案例提醒自己不断精进,同时告诉新同事:在激情与潜力面前,经验无足轻重!如果你能精心准备,一样可以成功!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