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
乐生院从十多年前就规划为机厂用地,现已完工一半,为什么这么晚才提出保存的诉求,难道不会为时已晚吗?
其实十多年来,反对机厂设址乐生的诉求,就不停的被各单位提出。
早在水土保持评估进行时,就有多位学者提出挖方超量的问题。此外,省卫生处也在民国83年表示工程将严重影响病友生活质量,且施工过程将波及肢体残障的病友的生命安全,因此这个规划案「绝不可行」。同年,乐生院民也开始抗争,表达誓死捍卫家园的心声。
而在机厂开工前,乐生院前院长与文史团体就曾要求进行古迹审查。前往会勘的古迹学者全数强烈要求保存乐生院,呼吁捷运机厂另觅地点或变更设计。然而当时捷运局却恐吓说:「只要部分原地保存,增加的工程费用将在百亿以上」、「除非(机厂)不做,否则原地保存不可能」。当时的台北县政府也中断古迹审查程序,并决议全区拆除乐生院。
直到93年底在刘可强教授提出共构方案,以及94年初桃园县文化局与文建会暂订古迹等一连串的压力下,才让捷运局开始改口承认变更设计原地保存乐生院的可能性。
捷运局前后矛盾不一,用偏离事实的工期与经费评估,恫吓文化单位和社会大众的做法,显示出「为时已晚」其实是工程本位心态下的惯用拖词。不论地方或中央,工程、文化及卫生等单位敷衍塞责和傲慢欺瞒的态度,才是争议越来越难收拾的元凶。我们期待政府单位不要再以类似「工程已进行,来不及了」的谎言继续牺牲文化资产和院民权益。
13.乐生院有保存价值,院民的人权也很重要,那么其它民众的权益难道不重要吗?
捷运局长期使用「国家重大建设」、「维护公共利益」、「一百万人的通车权益」等字眼,将乐生院塑造成「一小群人阻碍捷运」的问题,导致乐生院的保存,被化约成天秤称重的简单思维,好像「利益」倾斜的一方才属于正义、符合众人期待。这样的想法并不正确。
首先,如果我们认识到乐生院是全台湾与后代子子孙孙的重要资产,也是世界上每个曾经实施汉生病隔离的国家所共有的财产,同样也是一种「公共利益」,天秤上的乐生院就会有不一样的重量。若政府愿意改以积极的作为,从共生的可能性着手解套、促成人权森林与乐生文化资产景观的诞生,那么当地居民不但因此多了一块休闲绿地,回龙地区更能因为乐生院的存在而发展出以人权与历史文化景观为意象的新地方精神。
再者,在台湾这样地窄人稠的地方,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有可能会在某一天受到公共工程的冲击(土地被征收、生活环境被工程破坏等),如果我们今天同意政府对待乐生院民的粗暴方式,明天同样的情况也可能发生在我们身上。在民主化程度高的国家,如日本,社会往往愿意花上相当长的时间,等待公共工程遇到的民众权益问题有比较好的解决方案。因此,我们要求政府负起责任,用保障弱势人权、尊重文化与保护生态的态度处理乐生院的争议,也是为了保障我们自己的权益。
14.行政院不是说已经有高达四百万的赔偿金给院民了吗?你们还不满足吗?
行政院说有四百万赔偿金的说法根本是在欺骗大众百姓。在日本国赔诉讼所得到的钱,只有战前入院的25人得到,每个约有200万的赔偿金。所谓的「汉生病病人补偿条例」事实上也不是行政院提出,目前也还卡在立法院二读的阶段。也就是说院民们实际上根本没有拿到台湾政府所给任何一分赔偿金。
15.你们最重要、最坚持的诉求是什么?
在以往的社会污名与歧视下,汉生病友对自己的生活方式并没有实际的选择权和自主权,即使到现在,他们的权益也未获得应有的重视,政府忽略决策错误在先,又刻意将捷运工程延宕的责任归于汉生病友,这更是政府对弱势人权明显的打压;而汉生病友用生命为台湾写下的这部包含人权、医疗、文化的历史,我们认为应该被完整的保存与重视。
因此乐生保留自救会与青年乐生联盟的主要诉求即是:
(1)
乐生疗养院应全区原地保存,留下台湾的人权、医疗、文化历史。(以公开听证会的方式审议文建会所提出的90%方案)
(2) 政府应负起包含隔离、捷运错误决策等不当政策的赔偿责任。
(3)
院民应具有居住地的选择权,且其选择应包括不受外力施压的原地续住。
(4) 无论汉生病友身处何处,政府均应负担照护的最终责任。
相关链接:
快乐?乐生---青年乐生联盟行动
全球万人照片募集活动网站
乐生抗争事件的Flash短片
台湾乐生事件全球万人照片募集
台湾最牛的钉子户:乐生疗养院
台湾乐生事件综述及问题集锦(一)
台湾乐生事件综述及问题集锦(二)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