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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中有特定原型与无特定原型的两类人物形象

(2015-10-16 18:28:38)
标签:

红楼梦

人物形象

薛宝钗

林黛玉

钗黛形象的b面

分类: 碎语拾零

按照人物形象与其生活原型的关系,《红楼梦》中的人物形象大体可以分为“有特定原型”与“无特定原型”两类。所谓“有特定原型”是指,人物形象与其生活原型存在“一对一”的关系,且两者在性别、身份、职位、亲缘关系、主要事迹等方面的基本保持相同,圈内读者能够一眼看出谁是谁。反之,“无特定原型”是指人物形象不存在能与之“一对一”的生活原型,该人物形象由多个形象素材拼合而成(也可能以某一个形象素材为核心,其余形象素材为辅料),人物形象与构成他(她)的形象素材在性别、身份、职位、亲缘关系、主要事迹等方面的已有相当大的区别,圈内读者无法一眼能看出谁是谁。“有特定原型”的人物形象,在写实与虚构之间,更偏重于写实。“无特定原型”的人物形象,在写实与虚构之间,则更偏重于虚构。

 

我们并非曹雪芹肚子里的蛔虫,无法直接得知书中某个人物形象是不是取材于现实生活中的某一个人。然而,我们仍然可以找到判断书中人物形象是否具有特定原型的两种办法:

 

方法之一:脂批提示。脂砚斋、畸笏叟等早期评家,都是参与了《红楼梦》创作过程,深谙创作背景的人。如果脂批指明书中的某人对应现实生活中的某人,我们就可以判断,该人物有特定原型。反之,如果脂批指明作者塑造书中的某个人物形象采用了“幻笔”,该人物形象就一定是属于无特定原型的那一类。

 

方法之二:正文矛盾。如果人物形象与其生活原型存在“一对一”的关系,且两者在性别、身份、职位、亲缘关系、主要事迹等方面的基本保持相同,那么,作者在交代该人的基本信息时,只需要照实叙述,这样就很难出现自相矛盾的情况。反之,如果人物形象较之于其形象素材已发生了重大变化,作者将众多素材拼合在一起的时候,就有可能因疏忽而出错,形成矛盾、吊诡之局。我们由此就可以反过来,根据书中正文叙述的矛盾之处,判断人物形象并无特定原型。

 

根据以上方法,在《红楼梦》的主要人物当中,能够被证实有特定原型的,仅有贾宝玉、王熙凤、贾政三人。反之,薛宝钗、林黛玉、贾元春、贾迎春、贾探春、贾母、史湘云、李纨、贾兰均可以被证明为无特定原型。无特定原型的人物应该在书中占了大多数,有特定原型的人物仅为少数。以下是具体分析:

 

1、贾宝玉

 

贾宝玉的特定原型就是曹雪芹自己,这似乎是没有什么疑问的。因为脂砚斋明确用批书人给贾宝玉的昵称——“玉兄”,来称呼作者。还设想了“玉兄”看见了自己的批语之后,会怎样佯怒嗔怪自己的情形,以此来炫耀她与曹雪芹的伉俪情深:

 

这是等芸哥看,故作款式。若果真看书,在隔纱窗子说话时已经放下了。玉兄若见此批,必云:“老货,他处处不放松我,可恨可恨!”回思将余比作钗、颦等,乃一知己,余何幸也!一笑。(甲戌本地25回侧批)

“玉兄”既然可以跳到现实生活之中,将批书人“比作钗、颦等,乃一知己”。那么,贾宝玉理所当然是有特定原型的,而且就是作者本人。

 

不过,换个角度看,贾宝玉其实不是那么“典型”的“有特定原型”的人物。何也?因为脂砚斋在最初批书的时候,竟然“不认识”贾宝玉,不知道他为何方神圣:

 

按此书中写一宝玉,其宝玉之为人是我辈于书中见而知有此人,实未目曾亲睹者。又写宝玉之发言每每令人不解,宝玉之生性件件令人可笑,不独不曾于世上亲见这样的人,即阅今古所有之小说奇传中亦未见这样的文字。……(庚辰本第19回双行夹批)

 

对于书中贾宝玉的形象,脂砚斋当初竟然说她“实未目曾亲睹者”、“不独不曾于世上亲见这样的人,即阅今古所有之小说奇传中亦未见这样的文字”。这跟她后来将“玉兄”认作曹雪芹本人的情形反差之大,简直令人咋舌。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因为贾宝玉的容貌和一些浅表特征,跟曹雪芹相比,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正如笔者在《论宝钗》第二十章中所分析指出的那样:在小说中贾宝玉是被写成是一个“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的翩翩美少年的。而在现实生活中,据裕瑞《枣窗闲笔》的记载,曹雪芹的形貌特点却是“身胖头广而色黑”。乍读之下,脂砚斋自然会觉得书中的贾宝玉乃是一个“今古未见之人”,“是我辈于书中见而知有此人,实未目曾亲睹者”。她怎么想得到书中的英俊少年其实就是一直陪在自己身边的这位黑胖汉子呢?但随着阅读的深入,脂砚斋对贾宝玉的理解却明显加深了许多,她看出了贾宝玉那种徘徊于“情迷”与“情悟”之间的心态,正是作者本人在“入世”梦想与“出世”理想之间挣扎、犹豫的写照!贾宝玉的面庞不是曹雪芹的,但他的这种心态走向,却切合曹雪芹本人的心路历程。因此,书中的“玉兄”也就是她身边的这位黑胖汉子!这才有了脂砚斋从“不认识”贾宝玉,到将“玉兄”视为身边最亲之人的彻底转变!

 

从以上分析来看,贾宝玉又似乎应该属于无特定原型的那一类。因为他的容貌和一些浅表特征,已经较曹雪芹本人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让脂砚斋未能做到一看出他是谁。然而,仔细对比一下,贾宝玉与曹雪芹,尽管容貌发生巨大变化,但性别未变,官宦之家的出身未变,“曾经严父之训”的人生经历未变,最终半生潦倒的结局未变。因此,笔者依然将贾宝玉归于有特定原型的那一类。只是要说明贾宝玉并非这一类人物中特别“典型”的那一种。

 

2、薛宝钗与林黛玉

 

庚辰本第42回脂批和第22回笏评,可以直接将薛宝钗与林黛玉归入无特定原型的那一类人物形象:

 

钗玉名虽二个,人却一身,此幻笔也。今书至三十八回,已过三分之一有余,故写是回,使二人合一。请看黛玉逝后宝钗文字,便知余言不谬矣。(庚辰本第42回总评)

 

将薛、林作甄玉、贾玉看书,则不失执笔人本旨。丁亥复,笏叟。(庚辰本第22回眉批)

 

在小说中,薛宝钗与林黛玉是容貌、性格皆不同的两个女性形象。然而,她们二人却又是“名虽二个,人却一身”的关系,属于类似甄宝玉与贾宝玉那样的似一似二的“幻笔”。这当然只能说明,薛宝钗与林黛玉都是没有特定原型的。

 

值得注意的是,另外一条脂批,指明了钗、黛与宝玉“三人一体”的关系:

 

前“玉生香”回中颦云:“他有金你有玉;他有冷香你岂不该有暖香?”是宝玉无药可配矣。今颦儿之剂若许材料皆系滋补热性之药,兼有许多奇物,而尚未拟名,何不竟以“暖香”名之?以代补宝玉之不足,岂不三人一体矣。(甲戌本第28回回末总评)

 

这就提示我们,钗、黛的精神本质,就是曹雪芹本人!宝钗和黛玉从某个角度看,跟宝玉一样,都是作者本人的化身。

 

在《红楼梦》中,宝钗被曹雪芹赞誉为“艳冠群芳”的“群芳之冠”:

 

宝钗便笑道:“我先抓,不知抓出个什么来。”说着,将筒摇了一摇,伸手掣出一根,大家一看,只见签上画着一支牡丹,题着“艳冠群芳”四字,下面又有镌的小字一句唐诗,道是:
“任是无情也动人。”
又注着:“在席共贺一杯,此为群芳之冠,随意命人,不拘诗词雅谑,道一则以侑酒。”众人看了,都笑说:“巧的很,你也原配牡丹花。”(第63回)

 

黛玉却获得了作者一个“莫怨东风当自嗟”的差评:

 

黛玉默默的想道:“不知还有什么好的被我掣着方好。”一面伸手取了一根,只见上面画着一枝芙蓉,题着"风露清愁"四字,那面一句旧诗,道是:
“莫怨东风当自嗟。”
注云:“自饮一杯,牡丹陪饮一杯。”众人笑说:“这个好极。除了他,别人不配作芙蓉。”(第63回)

 

然而,黛玉这个“莫怨东风当自嗟”的芙蓉花,却需要宝钗这个“艳冠群芳”的牡丹花来专门“陪饮一杯”。这就说明,作者对于钗、黛的立场尽管是有尊有抑,但钗、黛二人在精神本质上又着有共同的源头,即曹雪芹本人!正如笔者在《论宝钗》第二十章中分析指出的那样:对于曹雪芹来说,林黛玉是一个“我”,贾宝玉是一个“我”,薛宝钗也是一个“我”。所不同者,林黛玉代表了他过去的那个“我”,即曾经深陷世俗名位之心的那个自我,是作者既同情、悲悯,又批判、反思的对象。薛宝钗则代表了他理想中的那个“我”,即超凡脱俗、大彻大悟的那个自我期许,是作者敬爱、仰望的理想化的角色,正所谓“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心向往之”。而贾宝玉则夹在两者之间,处于“情迷”与“情悟”的分蘖点上,代表了作者挣扎于现实之中的那个“我”。因此,才有脂砚斋“钗、玉名虽二个,人却一身”,以及宝玉与钗、黛“三人一体”的说法!

 

这样来看,钗、黛似乎又应该是有特定原型的。然而,仔细比较钗、黛与曹雪芹本人的特征,除了钗、黛分别对应了曹雪芹心目中理想的完美自我和他曾经有过的心里阴暗的自我以外,这两个女性形象的外部特征几乎全部与曹雪芹相异:性别不同,身份不同,在书中黛玉早夭,宝钗嫁给宝玉为妻,最后又引导丈夫出家为僧,而曹雪芹既没有青春早夭,也不可能嫁作人妻。因此,笔者依然将钗、黛归入无特定原型的那一类。尽管她们的精神本质是曹雪芹的,但人物形象不可能单由精神本质构成,钗、黛的外部特征只能取材于曹雪芹在生活中遇到的那些闺秀女子,而不会是曹雪芹本人。福楼拜说:“包法利夫人就是我。”艾玛那种想入非非,追求浪漫与激情的幻想,就是福楼拜本人的。但我们却不能说福楼拜就是包法利夫人的故事原型。包法利夫人不断红杏出墙的事迹只能由其他不贞妇人的故事拼合而成。同理,我们也可以说,宝钗、黛玉就是曹雪芹。宝钗的愤世出世,黛玉的重名重利,分别就是曹雪芹理想中的自己和曾经的自己。但宝钗的端庄贤淑、黛玉的多愁伤感,这些人物形象外表层的女性特征,就只能取材于现实生活中的其他闺秀女子。

 

3、王熙凤

 

庚辰本第22回脂批、笏评明确提及“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一事,可证明王熙凤有特定原型的:

 

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今知者寥寥矣,不怨夫?(庚辰本第22回眉批)

 

前批“知者寥寥”,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宁不悲乎!(庚辰本第22回眉批)

 

脂砚斋是现实生活中的人,王熙凤是书中的人物。两人却能坐到一起,一个点戏,一个执笔。可知,脂砚斋这里说的“凤姐”应该是书中王熙凤的原型人物。如前所述,脂砚斋会把小说作者曹雪芹叫做“玉兄”,却绝不会把曹雪芹叫做“宝卿”、“黛卿”。尽管钗、黛与宝玉存在“三人一体”的关系,但钗、黛与曹雪芹的性别不同、主要事迹不同。仅仅是精神本质相通,脂砚斋也不会径直用书中人物的昵称去称呼作为形象素材来源的那个人。所以,我们可以认定,只有王熙凤和她的原型人物,不仅性别相同,而且身份和主要事迹也基本不变,脂砚斋才会直截了当地用“凤姐”来称呼她。所以,笔者认为,王熙凤不仅属于有特定原型的那一类人物形象,而且在这一类人物形象还是最“典型”的那一种。只是脂批并未透露更多的信息,我们已经无法判断,批语中提及的这个“凤姐”,其真实姓名为何,丈夫为谁,娘家为哪一家了。

 

4、贾政

 

贾政这个人物形象,不仅有脂批可以证明其有特定原型,而且对照史料,我们还可以知道,他的原型就是曹頫。先引用一段带脂批的原文:

 

次子贾政,自幼酷喜读书,祖父最疼。原欲以科甲出身的,不料代善临终时遗本一上,皇上因恤先臣,即时令长子袭官外,问还有几子,立刻引见,遂额外赐了这政老爹一个主事之衔,【甲戌侧批:嫡真实事,非妄拟也。】令其入部习学,如今现已升了员外郎了。【甲戌侧批:总是称功颂德。】(第2回)

 

脂砚斋说贾政曾被皇帝额外赐了一个主事之衔,后来又升了员外郎,乃是“嫡真实事,非妄拟也”。足见,贾政这个人物的宦海沉浮,绝不是虚构的,而是有着真实的历史依据。查阅清宫档案,历史上曹頫的履历就跟书中贾政完全一致。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曹頫因做了曹寅的嗣子,除继承曹颙的江宁织造之职外,康熙皇帝还专门赐给他一个主事职衔:

 

康熙五十四年正月十二日,总管内务府谨奏:为请旨事。……因此遵奉仁旨,详细考查,曹荃诸子中,既皆曰曹頫可以承嗣,即请将曹頫给曹寅之妻为嗣,并补放曹顒江宁织造之缺,亦给主事职衔。为此,谨奏请旨。等因缮摺。……奉旨:依议。钦此。

 

到雍正四年(1726年)曹頫因绸缎掉色而被雍正皇帝罚俸一年时,他的职衔也正是员外郎:

 

雍正四年三月初十日,总管内务府事务·和硕庄亲王臣允禄等谨题:为议奏事。……现在除将挑出之绸缎,着该织造处郎中孙文成、员外郎曹頫、原任郎中胡凤翚、司库、库使、笔帖式等,照数赔补外,仍将伊等交该管严加议处。……因此,依律将郎中孙文成、员外郎曹頫、司库八十五、那尔泰、七品库使常瑞、八品库使佛罗诺、笔帖式常保等,各罚俸一年。……奉旨:依议。钦此。

 

书中的贾政与历史上的曹頫,都是先被额外赐了一个主事之衔,然后又升员外郎,到最后又获罪抄家。贾政的原型就是曹頫,已经是无可辩驳的结论了。不仅如此,贾政这个人的性格,也跟历史上的曹頫完全一致:都属于好读儒家经典书籍,有一定学问,但不惯于俗务,实际为政能力很差的那一类儒官。《红楼梦》中说贾政:

 

次子贾政,自幼酷喜读书,祖父最疼。(第2回)

 

这贾政最喜读书人,礼贤下士,济弱扶危,大有祖风。(第3回)

 

这里说的“酷喜读书”,自然是指喜欢读四书五经、程朱理学等儒家经典。而历史上的曹頫,也有记载显示,是一个喜读儒家经典,大有祖风之人。

 

康熙六十年刊《上元县志》卷十六《曹玺传》说曹頫:“好古嗜学,绍闻衣德,识者以为曹氏世有其人云。”所谓“绍闻衣德”,典出《尚书·康诰》:“今民将在祇遹乃文考,绍闻衣德言。”意思是继续聆听并遵从先父或祖宗的教导。“绍闻”、“绍衣”常被用作人名,借以表达长辈期望晚辈做孝子贤孙的愿望。比如,《歧路灯》的主角,那个最终回头,继承祖业的浪子,就叫做谭绍闻。《上元县志》把“绍闻衣德”用在曹頫身上,足见曹頫也跟贾政一样“大有祖风”。

 

曹寅生前曾给曹頫写有《辛卯三月二十六日闻珍儿殇,书此忍恸,兼示四侄,寄西轩诸友三首》,其中第二首是:

 

予仲多遗息,成材在四三。
承家望犹子,努力作奇男!
经义谈何易,程朱理必探。
殷勤慰衰朽,素发满朝簪。

 

从“经义谈何易,程朱理必探”来看,曹頫年纪轻轻之时,就在钻研深奥的程朱理学了。这也跟贾政的“自幼酷喜读书”、“最喜读书人”,完全吻合。

 

以上是贾政和曹頫性格中的优点。但二人的缺点——不惯于俗务,也很明显。《红楼梦》中有两处提到贾政不惯于俗务。尽管曹雪芹对贾政用了曲为回护之笔,但我们仍可以看出贾政实际管理能力不强的特点:

 

虽然贾政训子有方,治家有法,【甲戌侧批:八字特洗出政老来,又是作者隐意。】一则族大人多,照管不到这些,二则现任族长乃是贾珍,彼乃宁府长孙,又现袭职,凡族中事,自有他掌管,三则公私冗杂,且素性潇洒,不以俗务为要,每公暇之时,不过看书着棋而已,余事多不介意。况且这梨香院相隔两层房舍,又有街门另开,任意可以出入,所以这些子弟们竟可以放意畅怀的,因此,薛蟠遂将移居之念,渐渐打灭了。(第4回)

 

贾政不惯于俗务,只凭贾赦、贾珍、贾琏、赖大、来升、林之孝、吴新登、詹光、程日兴等几人安插摆布。凡堆山凿池,起楼竖阁,种竹裁花,一应点景等事,又有山子野制度。下朝闲暇,不过各处看望看望,最要紧处和贾赦等商议商议便罢了。(第16回)

 

雍正五年一月十八日,巡视两淮盐课噶尔泰,曾向雍正帝报告有关曹頫的情况,说:“访得曹頫年少无材,遇事畏缩,织造事务交与管家丁汉臣料理,臣在京见过数次,人亦平常。”而雍正对曹頫的印象就更加恶劣了,在“遇事畏缩”旁,雍正批云:“原不成器。”在“人亦平常”旁,雍正批云:“岂止平常而已。”曹頫跟贾政一样,将具体事务全部交给下人打理,自身能力不强,受人蒙蔽,最终在皇帝那里落了个“原不成器”的结论。这样的话,曹頫与贾政在性格上的优缺点也完全一致。

 

此外,在现实生活中,曹頫是曹雪芹的父亲。在小说中,贾政是贾宝玉的父亲。而两位父亲又都是严父。书中的贾宝玉见了他老子就“象个避猫鼠儿”。而宝玉的这种畏父如虎的情态,也正与曹雪芹一脉相承。如脂批所言:
写宝玉如此。非世家曾经严父之训者,断写不出此一句。(庚辰本第22回双行夹批)

 

由此我们又可以说,小说中贾政与贾宝玉的父子关系,也是由生活中曹頫与曹雪芹的父子关系直接照搬过来的。唯一的不同,曹頫不可能像贾政一样,有一个像薛宝钗这样的儿媳妇,专门写诗“讽刺时事”,挖苦他们这些昏官的平庸无能、善恶不分。(按,第22回,宝钗作《更香谜》,大扫贾政之兴。第32回,宝钗又对贾雨村跑到贾政那里进行钻营,而贾政却热心接待一事,大加讽刺:“这个客也没意思,这么热天,不在家里凉快,还跑些什么!”)薛宝钗终究只是曹雪芹愤世、出世精神的文学化身,曹頫在生活中是遇不到的了。

 

5、贾母与史湘云

 

贾母曾经被官方红学会判定为有特定原型的人物形象,并且认定她的原型就是曹寅之妻李氏、曹雪芹的祖母。但笔者却认为,这个结论完全靠不住。因为在《红楼梦》中,贾母竟然有两个生日!据第62回,贾母的生日应当在正月中、下旬的某日:

 

探春笑道:“倒有些意思,一年十二个月,月月有几个生日。人多了,便这等巧,也有三个一日、两个一日的。大年初一日也不白过,大姐姐占了去。怨不得他福大,生日比别人就占先。又是太祖太爷的生日。过了灯节,就是老太太和宝姐姐,他们娘儿两个遇的巧。三月初一日是太太,初九日是琏二哥哥。二月没人。”袭人道:“二月十二是林姑娘,怎么没人?就只不是咱家的人。”探春笑道:“我这个记性是怎么了!”宝玉笑指袭人道:“他和林妹妹是一日,所以他记的。”(第62回)

 

所谓“灯节”,就是正月十五的元宵节。又据第22回凤姐所言“二十一是薛妹妹的生日”,可知宝钗的生日是正月二十一日,这一天是民俗所谓女娲“补地穿”的日子,是传说中女娲正月二十日“补天穿”的后一日。宋•葛胜仲(字鲁卿)《蓦山溪•天穿节和朱刑掾二首》云:“天穿过了,此日名穿地。横石俯清波,竞追随、新年乐事。”江南民谚亦有所谓“二十日天穿,二十一日地穿”的说法。可见正月二十一日即是“地穿节”,亦名“穿地”。准此,贾母生日即便不与宝钗正好相重的话,也应该在正月二十一日前后数日之内。

 

然而,到了第71回作者却说:

 

因今岁八月初三日乃贾母八旬之庆,又因亲友全来,恐筵宴排设不开,便早同贾赦及贾珍贾琏等商议,议定于七月二十八日起至八月初五日止荣宁两处齐开筵宴,宁国府中单请官客,荣国府中单请堂客,大观园中收拾出缀锦阁并嘉荫堂等几处大地方来作退居。(第71回)

 

准此,贾母的生日又不应该是正月二十一日或其前后,而应该是八月初三日。同一个人怎么可能有两个生日呢?这显然是作者对自己的创作进行修改的结果——他原本有一个构思,贾母的生日当如此,后来在创作中途,想法变了,采用了新设计,贾母的生日又当如彼。但曹雪芹改了后面却忘了将前文中的早稿痕迹给删干净,由此造成了文中的自相矛盾。这本身也说明贾母这一人物是纯粹的虚构人物,是没有特定原型的。假若按周汝昌、刘心武、邓遂夫等人的说法,《红楼梦》中的贾母即是曹雪芹的祖母、曹寅之妻李氏,那么,作为一个诗礼之家出身的子弟,曹雪芹岂能连自己祖母的生日也不知道?记不得祖母的生日也就罢了,居然连起码的孝道也不顾,在书里乱写一气,岂不是有辱自己的长辈?其实,在笔者看来,贾母这一人物形象不过是众多此类年高有福的老祖母的集合体。其贪图享乐、溺爱子孙的特点,也几乎是这种富家老太太的通病。曹雪芹塑造这一人物形象,固然有可能融入了自己祖母李氏的某些特征,但最起码,在贾母身上至少还有曹雪芹曾祖母、曹玺之妻孙氏的影子。第76回,贾母等众人围坐在一起赏月度中秋。稍后,史湘云与林黛玉在凹晶馆联诗。林黛玉刚吟出一句“色健茂金萱,蜡烛辉琼宴”,便被史湘云批评说:“‘金萱’二字便宜了你,省了多少力。这样现成的韵被你得了,只是不犯着替他们颂圣去。况且下句你也是塞责了。”所谓“颂圣”,乃是特指对皇帝等最高统治者进行歌功颂德。林黛玉的这句“色健茂金萱”,为何能跟皇帝和皇家扯上联系,以至于被史湘云指责为替贾母等人“颂圣”呢?这其实也是有典故的。因为当年康熙皇帝曾经赐予曹雪芹曾祖母孙氏一块写有“萱瑞堂”三字御笔亲书的大匾。此事被记载于冯景的《萱瑞堂记》中,其略云:

 

康熙己卯夏四月,皇帝南巡回驭,止跸于江宁织造臣寅之府。寅绍父官,实维亲臣、世臣,故奉其寿,母孙氏朝谒。上见之色喜,且劳之曰:“此吾家老人也。”赏赉甚厚。会庭中萱花开,遂御书“萱瑞堂”三大字以赐。尝观史册,大臣母高年召见者,第给扶,称“老福”而已,亲赐宸翰,无有也。(见冯景《解舂集文钞》卷四)

 

因此,林黛玉这里忽然吟出“色健茂金萱”的文句,即含有祝贾母、王夫人等康健、长寿之意,同时,亦有代贾府歌颂皇权之意,可以说是马屁味十足。而反过来,由于林黛玉是代贾母等人去“颂圣”,那么,在贾府中辈份最高、地位最尊的这位史太君,此处亦隐隐然已被作者比做了自己的曾祖母、曾经领受过浩荡天恩的孙氏老太君。而既然贾母的身上至少还带有曹玺之妻孙氏的影子,那么她也就自然无法跟曹寅之妻李氏相互等量代换。所以,尽管曹雪芹的祖母确实姓李,但《红楼梦》中贾宝玉祖母——贾母,却是作者祖母李氏、曾祖母孙氏等众多年高有福的老祖母的集合体,并无特定原型!

 

贾母既然并无特定原型,那么,贾母的娘家侄孙女史湘云,自然也不会有特定原型。过去,周汝昌、刘心武等人“考证”说,史湘云的原型是李煦的孙女。邓遂夫甚至“考证”出她的真名叫“李兰芳”,在经历了 “罪囚之女”——“尴尬处境”——“潜逃私奔”等一系列磨难以后,嫁给曹雪芹,做了后者的续弦妻子。依据现有的史料来看,这些都不过是周派论者一厢情愿的主观幻想罢了。因为即使不考虑贾母并不能与曹寅之妻划等号的问题,单从曹寅之妻李氏的血缘关系上看,她也根本不是李士桢的女儿、李煦的妹妹。据《李月桂墓志铭》可知,曹寅之妻李氏实际是李月桂的女儿:

 

江西布政使司参政李公之葬也,其子文焕物土于平谷县治东北伊家留,请余文志其墓。公讳月桂,字含馨,别字仙巌,沈阳中卫人。……女五人:一嫁涂中坦,荫生。一嫁张益,贡监生。一嫁曹寅,官内户部,督理苏州等处织造府。一嫁迟维玫,湖广新田知县。一嫁安定隆,候选知县。

 

又据《李士桢墓志铭》可知,李士桢确有一女,但她嫁的不是曹寅,而是周承诏:

 

公本姜姓。世居东莱之都昌;素治经业,代有闻人;生而异质,过目成诵,宗党咸器之。壬午,从龙辽左,继正白旗佐领西泉李公,即以李为氏。……女一,王夫人出,适周承诏佐领。

 

李士桢本来叫姜士桢,山东昌邑人。只是做了李西泉的义子,才改姓李。而在他的老家,姜氏宗族在修造族谱时,依然将他父子、祖孙作为姜氏子弟,修入了《昌邑姜氏族谱》之中。其文略曰:
   
十一世:
士祯:演次子,字毅可,邑庠生,壬午从龙,顺治丁亥拔贡生,任捻州通判……
十二世:
煦:士祯长子,字旭东,廕监生,壬内阁中书,韶州、宁波二府知府……
十三世:
以鼎:煦长子,廕监生,生于康熙甲戌年,娶巴氏。
以鼐:煦子,生于康熙丁丑年,娶吴氏。

 

由此可知,李士桢(姜士桢)、李煦(姜煦)、李鼎(姜以鼎)、李鼐(姜以鼐)这一家,跟李月桂的女儿、曹寅之妻李氏实际并无血缘关系,只是李煦认李氏做义妹而已。如果一定要按照“曹寅之妻李氏即是贾母”的思路,给史湘云找原型的话,也应该在李月桂的后裔中去寻找,断不可能会有李煦后裔那种“罪囚之女”的“尴尬”身份!至于“史湘云”是不是脂砚斋,是不是曹雪芹的“新妇”,问一问脂砚斋本人,马上就可以验明真伪:

 

……玉兄若见此批,必云:“老货,他处处不放松我,可恨可恨!”回思将余比作钗、颦等,乃一知己,余何幸也!一笑。(甲戌本地25回侧批)

 

若“史湘云”就是脂砚斋,就是曹雪芹的“新妇”,那么,“玉兄”直截了当地告诉她“吾将汝化作湘云,乃一知己”即可,为何还偏要丢开书中的史湘云,将她比作宝钗、黛玉?试想一下,若书中的史湘云知道曹雪芹将她比作宝钗、黛玉,她会是何种反应?若是比作宝钗,她肯定会说:“这些姐姐们再没一个比宝姐姐好的。可惜我们不是一个娘养的。我但凡有这么个亲姐姐,就是没了父母,也是没妨碍的。”由此感觉“余何幸也”,倒也说得过去。若是比作黛玉,她肯定会勃然大怒,说:“大正月里,少信嘴胡说。这些没要紧的恶誓,散话,歪话,说给那些小性儿,行动爱恼的人,会辖治你的人听去!别叫我啐你。”竟然会因此感觉“余何幸也”,简直就太怪异了!因此,曹雪芹既然明确将脂砚斋“比作钗、颦等,乃一知己”,脂砚斋绝非史湘云,则是不言自明的了!

 

6、贾元春与贾探春

 

在《红楼梦》中,元春的身份是皇妃。第63回的花名签亦预示探春将成为王妃。由于历史上曹寅的女儿、曹雪芹的姑母曹佳氏,嫁给平郡王讷尔苏,做了福晋,即王妃。对曹家的家世有一定了解的读者,很容易认为元春是有特定原型的,她的原型就是曹佳氏。而且这种说法还不是现代人的发明,早在清嘉庆时代,爱新觉罗·裕瑞就是这样说的了:“所谓元迎探惜,隐寓‘原应叹息’四字,皆诸姑辈也。”但笔者却认为,这是一个由来已久的误会。历史上的曹佳氏并不是元春的原型,充其量只是构成元春形象的重要素材来源而已。道理很简单,因为元春早逝,正所谓“喜荣华正好,恨无常又到”、“儿命已入黄泉,天伦呵,须要退步抽身早”。而曹佳氏直到乾隆十三年(1748年),其长子小平郡王福彭薨逝时,她依然在世。因讷尔苏曾因贪渎而被革去王爵,平郡王爵位由福彭提前继承,曹佳氏一度丧失了王妃身份。所以,福彭在其临终遗表中,还在恳请乾隆皇帝恢复他母亲的王妃身份:“臣父平郡王讷尔苏以罪革爵,殁后蒙恩以王礼治丧赐谥。臣母曹氏,未复原封,孝贤皇后大事,不与哭临,臣心隐痛,恳恩赏复。”可知,曹佳氏此时仍然在世。曹佳氏很可能去世于此后不久,否则曹雪芹也不会心怀怨恨地离开平郡王府。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曹佳氏嫁给讷尔苏。讷尔苏生于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成婚时十六岁。曹佳氏出嫁时年龄应该不低于十五岁。这样的话,到乾隆十三年(1748年),她至少已经五十八岁。到她去世时,已经是六十岁左右的老太太了。如果元春就是曹佳氏,曹雪芹岂不是在咒他姑母短寿?同理,曹佳氏也不可能是探春的原型。因为探春嫁给北静王以后,就一起被贬逐海疆。她的金陵十二钗判词册子上画着“两人放风筝,一片大海,一只大船,船中有一女子掩面泣涕之状”。《分骨肉》又说:“一帆风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奴去也,莫牵连。”曹佳氏至死都在北京,跟曹頫居住在同一个城市,还“收养”曹雪芹二十多年。她何曾有“远适”的经历?所以,我们只能说,曹佳氏成为郡王福晋的荣耀,对于曹雪芹塑造元春、探春这一对皇妃、王妃,给了他莫大的启发。王府的荣华富贵和礼仪规矩,也是构成元春省亲盛大场面的重要素材来源之一。但曹佳氏并不是贾元春的特定原型,更不是贾探春的特定原型!

 

另外,还有一个证据可以说明贾元春其人是没有特定原型的。冷子兴演说荣国府时,曾提及元春仅比宝玉大一岁:


第二胎生了一位小姐,生在大年初一,这就奇了,不想次年又生一位公子。(甲戌本第2回,己卯本、庚辰本、蒙府本、列藏本、甲辰本、梦稿本、程甲本同,戚序本、己酉本改为“不想后来年又生一位公子”,程乙本改为“不想隔了十几年又生了一位公子”)

 

但作者后来又说元春与宝玉“其名分虽系姊弟,其情状有如母子”:

 

当日这贾妃未入宫时,自幼亦系贾母教养。后来添了宝玉,贾妃乃长姊,宝玉为弱弟,贾妃之心上念母年将迈,始得此弟,是以怜爱宝玉,与诸弟待之不同。且同随贾母,刻未离。那宝玉未入学堂之先,三四岁时,已得贾妃手引口传,教授了几本书、数千字在腹内了。其名分虽系姊弟,其情状有如母子。(庚辰本第17、18合回)

 

年龄仅仅相差一岁,又如何能够“情状有如母子”?况,宝玉“三四岁时”,元春亦不过四五岁,如何能够“教授了几本书、数千字在腹内”?这就构成了自相矛盾。因此,戚序本、己酉本、程乙本才对“次年”二字进行了改动。像这样的自相矛盾之处,显然是作者不断修改调整,又未来得及整理、打磨的结果。这也可以反证贾元春其人是没有特定原型的。如果有,曹雪芹会弄不清自己的亲姐姐比自己大多少岁么?

 

7、贾迎春

 

作者在迎春出身问题上的摇摆,也可以说明迎春亦属于没有特定原型的人物。甲戌本第2回,冷子兴介绍迎春出身时,说她是“二小姐乃赦老爹前妻所出”。然而,各版本在这个地方的写法五花八门,全然不一:

 

二小姐乃赦老爹前妻所出,名迎春。(甲戌本第2回) 二小姐乃赦老爹之女,政老爷养为己女,名迎春。(己卯本第2回,梦稿本同) 二小姐乃政老爹前妻所出,名迎春。(庚辰本第2回) 二小姐乃赦老爷前妻所出,名迎春。(蒙府本第2回,己酉本同)

 

二小姐乃赦老爷之妾所出,名迎春。(戚序本第2回) 二小姐乃赦老爷之妻所出,名迎春。(列藏本第2回) 二小姐乃赦老爷姨娘所出,名迎春。(甲辰本第2回,程甲本同)

 

归纳一下,甲戌本、蒙府本、己酉本主张迎春“赦女正出”说,庚辰本主“政女正出”说,己卯本、梦稿本主张“赦女政养”说。戚序本、甲辰本、程甲本主张“赦女庶出”说,只有列藏本主张迎春为邢夫人所出。笔者认为,甲戌本、蒙府本、己酉本的“赦女正出”说,应该是作者的最初构思。因为邢夫人被曹雪芹设定贾赦的续妻。如果贾赦的前妻无声无息,毫无影响,不如索性将邢夫人设定为元配妻子好了,何必多此一举,让贾赦娶前、后两个正房夫人?然而,问题是,作者自己并没有把这一思路坚持下去,到后来他又将迎春改成了贾赦的庶出之女:

 

我想天下的事也难较定,你是大老爷跟前人养的,这里探丫头也是二老爷跟前人养的,出身一样。如今你娘死了,从前看来你两个的娘,只有你娘比如今赵姨娘强十倍的,你该比探丫头强才是。怎么反不及他一半!(第73回)

 

“跟前人”,也就是妾。邢夫人说迎春“大老爷跟前人养的,这里探丫头也是二老爷跟前人养的,出身一样”,还拿迎春之母跟赵姨娘相比,可见迎春也自然变成了庶出身份。而正是这种改变,使得甲戌本原来的“赦老爹前妻所出”一说不再成立,这才引得诸本纷纷发挥想象力,对此句进行修改。试想,如果迎春是有特定原型的,曹雪芹对他这个姐姐什么出身还不知道么?所以,迎春跟元春一样,都是作者虚构的人物!

 

8、李纨与贾兰

 

李纨也是一个曾经被认为是有特定原型的人物。不少人认为曹颙之妻马氏,就是李纨的原型。因为从康熙五十四年三月初七,曹頫上给奏康熙皇帝的奏折来看,马氏似乎会给死了的曹颙生下一个遗腹子:

 

奴才之嫂马氏,因现怀妊孕已及七月,恐长途劳顿,未得北上奔丧。将来倘幸而生男,则奴才之兄嗣有在矣。

 

若马氏真的生了一个男孩,她的命运就应该跟李纨相似:年纪轻轻就死了丈夫,但还有一个儿子留了下来。守节抚孤,就是她后半生的主要事迹。特别是对于那些相信曹頫是《红楼梦》作者的人来说,他们就更容易相信李纨的原型就是马氏。然而,马氏真的生下了一个男孩么?事实却是很可能没有!按常理,曹頫既然已经上奏康熙“将来倘幸而生男,则奴才之兄嗣有在矣”。若马氏真的生了一个男孩,当有下文。曹頫应该继续上报,康熙也应该有相应的批示才对。但事实却是,此后再无关于马氏的下文。由此可见,马氏后来流产,或者生了女孩,可能性远比生男孩为大。《五庆堂重修曹氏宗谱》上的“十四世:天佑,颙子,官州同”,认为马氏有儿子,叫曹天佑,后来做了州同。但据《八旗满洲氏族通谱》的记载,曹家并无“曹天佑”,只有一个曹天祐为“现任州同”,而且曹天祐是曹颙的平辈,并非儿子。《五庆堂重修曹氏宗谱》不仅抄袭自《八旗满洲氏族通谱》,而且明显有被篡改的痕迹。因此,事情还是回到了原点,并无任何证据能说明马氏确实生了一个男孩!

 

而真正能说明李纨其人并无特定原型的,乃是贾兰这个人物的修改、变异过程。在《红楼梦》中,贾兰是贾珠、李纨的儿子,这难道有什么问题么?事实上这一点的确存在问题。因为种种迹象表明,在书中实际存在着两个“贾兰”,一个是纨子贾兰,一个是族人贾兰:

 

贾菌亦系荣府近派的重孙,其母亦少寡,独守着贾菌,这贾菌与贾兰最好,所以二人同桌而坐。谁知贾菌年纪虽小,志气最大,极是淘气不怕人的。他在座上冷眼看见金荣的朋友暗助金荣,飞砚来打茗烟,偏没打着茗烟,便落在他座上,正打在面前,将一个磁砚水壶打了个粉碎,溅了一书黑水。贾菌如何依得,便骂:“好囚攮的们,这不都动了手了么!”骂着,也抓起砚砖来要打回去贾兰是个省事的,忙按住砚,极口劝道:“好兄弟,不与咱们相干。”(第9回)

 

元妃又命以琼酥金脍等物,赐与宝玉并贾兰。此时贾兰极幼,未达诸事,只不过随母依叔行礼,故无别传。(庚辰本第17、18合回)

 

第9回现身的这个“贾兰”(程甲本改作“贾蓝”),乃是族人贾兰。这个贾兰总是与贾菌一起出现,而且年龄稍大,“是个省事的”。在庚辰本第17、18合回出现的这个“贾兰”,乃是纨子贾兰。此时,他尚“极幼,未达诸事,只不过随母依叔行礼”。一个已经“省事”的少年,不可能退回去,又变成“极幼,未达诸事”的幼童。因此,这两个“贾兰”明显不是同一人。程伟元、高鹗也看出他们不是同一人,所以将前一个“贾兰”改为“贾蓝”。然而,说这两个“贾兰”不是同一人,又实在过于简单。因为他二人发奋读书,后来获取了功名,又突然被无常夺去了性命的主要经历,则又是一致的:

 

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蟒长。【甲戌侧批:贾兰、贾菌一干人。甲戌眉批:一段功名升黜无时,强夺苦争,喜惧不了。】(第2回)

 

[晚韶华]镜里恩情,更那堪梦里功名!那美韶华去之何迅!再休提锈帐鸳衾。只这带珠冠,披凤袄,也抵不了无常性命。虽说是,人生莫受老来贫,也须要阴骘积儿孙。气昂昂头戴簪缨;光灿灿腰悬金印;威赫赫爵禄高登,昏惨惨黄泉路近。问古来将相可还存?也只是虚名儿与后人钦敬。(第5回)


“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蟒长”,明显是说贫穷的族人贾兰、贾菌,后来取得了功名富贵。而《晚韶华》中的“气昂昂头戴簪缨;光灿灿腰悬金印;威赫赫爵禄高登,昏惨惨黄泉路近”,则是说纨子贾兰后来荣耀显达,让李纨做了诰命夫人,只可惜命不长。因为升官太快,把“阴骘”福命用光了,导致贾兰早逝。两个贾兰发奋、成功而又早亡的经历,如出一辙。因此,只有一个解释:两个贾兰其实又是同一个人。族人贾兰是这个人物形象的最初模样,但后来作者将他的身份调整成了李纨的儿子,年龄也被降低了。众所周知,李纨一生的主要事迹,就是守节抚孤。而她的儿子居然都是如此半途“捡”来的。李纨和她的儿子贾兰,这两个人物形象,自然不可能是有特定原型的。他们母子二人,不仅是作者虚构出来的,还是创作过程中半道拼合而成!

 

综上所述,我们比较了《红楼梦》中角色分量较重的8组共计12个主要人物。其中,能够证明有特定原型的,只有贾宝玉、王熙凤、贾政三人。而薛宝钗、林黛玉、贾母、史湘云、贾元春、贾探春、贾迎春、李纨、贾兰九人,均可证明为无特定原型的人物形象。笔者认为,在角色分量较轻的次要人物当中,有一小部分也可能是有特定原型的(比如,北静王的原型可能是小平郡王福彭),但有特定原型的人物所占比例只会更低。总的来说,无特定原型的人物形象占了大多数,有特定原型的人物只是少数。这就很好地照应了笔者对于《红楼梦》小说性质的定位:以虚构为主,以写实为辅。不能说《红楼梦》中的写实成分不存在。譬如,贾政形象几乎就是现实生活中曹頫的翻版。但《红楼梦》之所以是《红楼梦》,却恰恰在于她超越了“写实”、“自传”的桎梏,敢于大胆地将作者心中的种种理念,外化成为不同的文学形象,进而塑造出了像薛宝钗、林黛玉这样的远远超越前人的“反典型”人物形象,以及像薛宝钗、贾宝玉这样符合心理型小说特点的多层次人物形象!事实上,“甄士隐”(真事隐)、“贾雨村”(假语存),这本身也是曹雪芹小说创作理念的最为形象直观的外化!“真事”作为素材来源,无疑是不可或缺的,但它在小说中终究是要退位隐去的。占据小说核心位置的,却是“假语村言”!也正是这种“假语村言”使得《红楼梦》彻底摆脱了过去的史传传统,一跃而攀上中国古代小说的艺术巅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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