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烈山,您老人家认为南京某小区的虐狗行为是完全合情合理合法的,对此我不敢苟同。
狗叫扰民,大街上的汽车也扰民,为了个人的休息,要不要谁都可以去处理掉了?退一步说,就算狗扰民要处理,难道不可以送到救助站去,而非是要把这条鲜活的生命残酷地烧死?
您认为,狗叫影响人休息,应人道毁灭,可是将狗烧死人道么?况且,小区不少居民还认为狗能看家,对小区的安全有好处呢,这可以对小区所有人有帮助啊,包括烧狗人一家,您怎么不考虑?从您的观点看,您又像为“自私自利”辩护了!
你为烧狗者辩护,但你要知道,烧狗人说烧的不是一只好品种的狗,好狗可以不烧,不好的狗可以烧,生命被她分成了三六九等,这完全是一种歧视啊,和您追求的目标有差距吧,难道您也支持种族歧视吗?人也要分为三六九等吗?古代还知道“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您怎么连“公平”都不知道呢?实在没法支持您~
您说狗权≠人权,那么,谁提出狗权等于高于人权了?是您强加上的吧?我们只是要求善待狗而已。而且,事实说明,关心狗和关心人并不矛盾,二者是统一的,为什么要把二者对立起来?关心狗的人就不关心人吗?多少动物保护人士为希望工程捐款,为白血病患者捐款?哪道人与动物是你死我活的关系么?一个人对小动物有爱心,能够心地善良意识,对人会也会有爱心,反过来,一个人对动物等弱小生命残忍,那么,他对弱势的人,也很难说会善良。
做为知识界人士,您知道不知道人与动物构成生态系统,人与动物要和谐的科学规律?在地球环境中,人与动物之间是相互依存的关系,要知道,保护动物,其实也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己!您别忘了人也是从动物进化来的,一样也是动物!当这个星球变成只有人类存在,绿色消失,黄沙阵阵,动物消亡,生物多样化遭到破坏,生态不再平衡,到时候,您就开心了吗?
善待我们身边的动物吧,请不要以自己的好恶来判断事物的是非!这是一个追求平等、和谐、多赢、共生共存的世界,人类要学会与动物一起分享这个地球,地球并不只是人类的。极端以人类为中心,不要自以为人强大,可以为所欲为,为了“休息”就可以残害动物!这样做,是会遭到自然规律的报应的!
宽容是一种美德,残忍是恶行,多一份宽容就是给自己的人生多一份美好,多一份残忍就给自己的人生多一份罪恶~
对于您的观点,我真感到一种悲哀~
我们的社会需要爱和宽容,为了个人的休息,就可以丧失良知,虐待生命么?!
反思一下,做为一位“文化人”的素质,一位媒体编辑,您的文明修养、尊重生命意识,博爱理念和人文精神是不是有些缺失呢?~
做为社会评论家,请您多学习一下科学和人文知识,增强环境保护、动物保护的意识和尊重、平等、博爱、宽容的修养!
PS:
这次辩论的议题值得商榷,因为辩题《流浪狗扰民应不应该处理?》不太好,其核心是“扰民”,潜台答案当然是“应该”,这就上当了。而我认为,辩题的核心应该是爱护动物,辩题应该以下几种,如果不是,也应引导到以下几种思路上,即话题应围绕……进行:
《我们应不应该尊重生命?》
或:
《我们应不应该爱护动物?》
《流浪狗应不应该送到动保组织?》
《政府应不应该拨款救助流浪动物?》
《应不应该追究遗弃狗的人的责任?》。
不要让原有议题导向诱导,被对方牵着鼻子走。如果是这样,顺着人家的思路,效果必然很差,不利于观众树立关爱动物尊重生命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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