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动物救助 |

据今天(2007年2月12日)多家媒体(新京报、京华时报等)报道,10日下午至11日凌晨,北京、天津的动物保护志愿者联手救出了关在天津民权门市场的400只猫,并将其安全地送到了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的基地。对此,我感到十分欣慰。
救助过程颇费周折。半个月前,天津的动保志愿者就发现了被关在狭小笼子里的这几百只猫,这些猫生存环境极为恶劣,一些猫是怀孕的母猫,他们的身体受到摧残,甚至患病死去。志愿者们交涉无果,在2月10日采取了行动,终于救出了这些猫咪。我对志愿者的行动表示钦佩!
这些猫如果不被救下,将被猫贩子集中贩卖到南方加工皮毛及肉用。这些猫的来源,一些是走失的家猫,一些是被遗弃的猫,一些是被诱捕的家猫。据说,猫贩子以15元一只的价格售出,每只猫获利约两元,用猫的生命换取钱财。这种经营,完全是超范围经营,经营的“商品”是非法的,是不受保护的,利润也是非法的。
可是,这种收购猫狗、杀猫狗剥皮、食用猫狗肉的行为,在我国已经存在了很长时间,却没有被禁止,许多正直的人深表不安,认为是一件非常遗憾的事情。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类将更加走向文明。我们已经告别了缺吃少穿的年代,人们应该放弃吃猫狗肉穿皮草这些陋习,关爱动物,尊重生命,应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我们的媒体,应该大力宣传保护动物、呵护生命的思想和行为,以积极向上的导向引导人。
我们的立法部门,应顺应这种历史潮流,进行善待动物立法,满足动物的基本福利,昭显中华民族的文明水平,真正做到人文奥运。
我国已经加入WTO,世界上100多个国家的地区(包括香港、台湾地区)都有了动物福利法,我国大陆地区的相关法律也必然要与国际接轨,尊重国际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