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在香港,吃猫狗肉要被判刑

(2006-12-25 20:04:08)
分类: 转载分享
 
在香港,吃猫狗肉要被判刑
    
                    在香港,吃猫狗肉要被判刑 
 
         香港残害貓狗、吃貓狗都是犯法的,以前犯事者都只是罰款。
 
         在香港政府己通過加重對虐待动物的罰則,最高監禁六個月及罰款二十萬港币。
 
         最近,有人试法,其中四名殺害自己飼養的狗食用的犯事者已被判處入獄三十天及相应的罚款。
 
 
           上图为香港报纸的报道。
 
           相比之下,我们的内地今天情况。2006年12月25日新京报恰巧也有一篇关于狗肉的报道:《剥皮狗头上摊“显摆”被指残忍 消费者认为太吓人,摊主称无关紧要,管理处称不便干涉》,全文如下。
 
             本报讯(记者姜斯轶)

  近几日,海淀区西苑早市内的肉类厅几个摊位开始贩卖狗肉,并在摊位上摆放被斩下后洗剥干净的狗头。一些消费者认为,把狗头摆到明处太过吓人,非常残忍。

  昨日,在西苑早市肉类厅门口附近,数个摊位贩卖狗肉,桌上狗肉已被洗剥干净。每个摊位都在醒目处摆放一个白色的搪瓷方盘,盘内放着被斩掉的狗头,少则三五个,多则十几个,光滑无毛,牙齿外露,眼睛半睁半闭,有的沾有血迹。

  狗肉摊主称,狗肉一斤卖六元,狗头均价一个五块,多买则可便宜。不少消费者,尤其是女性消费者,多是疾步从狗肉摊旁走过,或用手捂住口鼻。多名消费者表示,在市场里卖狗肉很正常,但把“龇牙咧嘴”的狗头成堆摆在桌面上,未免有些吓人。

  面对消费者质疑,一名摊主反驳称,狗头大受欢迎,平均每个狗肉摊一上午可以卖出20到25个狗头,因此把狗头摆在明处没有关系。

  西苑早市市场管理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市场只需狗肉摊有合法经营证明,至于摊主如何摆放狗头,市场不便干涉。对于部分消费者质疑狗肉来源,该工作人员表示,不会放入未经检验检疫的鲜肉和肉制品。狗肉摊主也出示了《出县境检验检疫证明》,证明显示,这些狗肉多来自河北保定、高碑店等地。摊主们表示,狗肉来自正规肉狗场,专为食用,全部经过检疫部门检查。

   (新京报 )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