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法不责众。一部法律如果没有群众基础,就等于零,立了法而不能有效地执行,法律就成了一纸空文。为了保障法律的严肃性,条件不具备,不能有效执法,就没法立法。许多专家是支持动物福利立法的,但群众基础还欠缺,关键是要多进行宣传和教育,使人们意识到动物福利确实需要立法保护,教育也不能单单是说教,还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要注意趣味性、参与性,通过新闻、故事、散文、小品,以图书、报刊、广播、电视、电影、互联网等媒体形式进行,常教不懈,要用“润物细无声”的方式,一点点地进行。
只有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方可进行立法尝试。毕竟支持动物福利立法的人,目前还是少数。
不能圈内人自说自话,动物保护网站、宠物网站也多是动物爱好者上,而要使广大公众了解、支持动物保护工作,像了解环境保护那样,了解动物福利,就必须借助大众传媒来进行。
中国大众可能主动学习辛格的《动物解放》、史怀泽(施韦策)的《敬畏生命》吗?我们可能直接向他们灌输宣传这些书的内容吗?虐杀流浪猫狗的人,可能听你这些大道理吗?
批判的武器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一位哲人说的好。
对不同人群,应有不同的方法。对大众、对学者是完全不同的。大众是绝大多数,是立法的基础。专家不过是水到渠成时,将其推出而已。
孩子的心灵是一张白纸,爱护动物、尊重生命的教育,也应该从娃娃抓起。
做为全国的首都,应为首善之地的北京,又是2008年奥运会的主办城市,其口号为“绿色奥运、人文奥运”,更应重视这一点,衷心希望在奥运会举行前,在北京能通过宣传教育形成立法基础,甚至通过地方性的《北京市小动物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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