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菡月
菡月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0
  • 博客访问:45,784
  • 关注人气:41,559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打狗不仅是一个形象问题

(2006-08-13 12:13:57)
分类: 生活感悟

打狗不仅是一个形象问题

读了《环球日报》编辑张锋的文章《西方媒体炒作济宁杀狗事件声称破坏中国形象》,本人有不同的看法,不吐不快,如有不妥之处,欢迎批评指正。

 

 1. “假如发现鸡、鸭患了禽流感,可以采取的正确措施之一就是在疫区内捕杀飞禽。”

 

作者举禽流感的例子,并以此为扑杀狗辩护。但请注意两者的差别。禽:

(1)禽流感通过呼吸道传播;(2)养鸡属于集约型,鸡场鸡密度非常高;(3)扑杀有必要,确实是不得已
          犬:

(1)狂犬病毒通过伤口进入;(2)狗基本上是散养,农村狗密度非常低;(3)大面积扑杀根本就没有必要。
          即使发现患狂犬病的狗,至多也是将此狗安乐,对其他狗打狂犬病疫苗进行免疫即可,根本没有必要对其他狗进行扑杀。
          媒体要负责任,文章写成,是否应该先请有关专家看看,以免发表文章时误导公众?

 

  2. “养狗已经成为影响社区和谐的重大问题,从北京就很容易想象到整个中国是个什么情况!想让中国人像西方那样对狗呵护备至,那样完善狂犬病的预防工作是很难的,实在是因为中国的条件不具备。”

 

北京市的情况和各省差别较大,北京是特大型城市,人口多,面积相对较小,人口和狗的密度较高。而各省以农村为主,密度并不高,最好不要混为一谈。况且,北京市注册的近50万只狗,基本上都进行了免疫。一个县的狗,也就是几万只吧。

完善狂犬病预防工作是的很难的吗?下面有一个明显的事例:

今年7月下旬,在河北临漳县称勾镇发生了疯狗咬人事件,涉及4个村庄的17人。当地政府一方面组织人将疯犬捕杀并深埋,一方面为群众注射狂犬疫苗,至今未发现死人和狂犬疫病爆发事件。

可见,在农村,狗的密度并不高,完善狂犬病预防并不是很难的。这只能说是牟定县等地的官员不尽职,不是条件不具备。

条件不具备,这恐怕是不负责的官员的托词。如果有人说,中国石油需要进口,汽油严重不足,官员根本没有条件坐小轿车,应把小车拍卖,用于脱贫或发展教育。官员就会找出各种理由来反驳了。

 

  3. “在现阶段来说,杀狗确实是预防狂犬病传染的不得已之举,那就得坚持下去。” 最明智的应对方式就是“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

 

  什么叫“不得已而为之”?不进行艰苦细致的工作,出了问题,就采取简单粗暴的打狗方法。做为媒体从业人员,似乎不应该这样为官员的工作不到位,严重失职而辩护吧。

  这不是要鼓励一意孤行,又是什么呢 !

 

 4. “实际上,斤斤计较也没法收到很好的效果,因为这里的根本问题是中西方文化的差异,而文化差异经常是最难弥合的,也不是仅凭解释就能沟通的,要不然“文化冲突论”怎么会经久不衰呢?狗文化的传统在西方是根深蒂固、很难改变的。”

       

中西方文化不同,我们就可以坚持自己的做法,继续打狗吗?确实,中西文化有别,但文化也是一个发展的过程,难道中国人就应该继续裹小脚、抽大烟?也要“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 ?
        狗是伴侣动物,这在中西方恐怕没有大的判别。现在,爱护动物,尊重生命,是一个社会发展的趋势,是一个国家和民族文明不断进步的标志,一个人道德水平不断提高的标志,采用扑杀的办法,恐怕不利于这一社会历史发展潮流吧。

 

 5. “如果维护国家形象要靠牺牲原则和老百姓的利益来换取的话,那样的“国家形象”还不如不要。”

 

 此文将国家形象和人民利益对立起来,其实,二者是统一的,以人民负责,也可以有利于国家的形象。即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如注射疫苗,而不是简单化打狗。有关专家也针对狂犬咬人事件指出:“只需要对这个镇及其周边的狗进行接种疫苗,同时对发病的这3个村子及其地理上密切相连的村子里所有的狗关在家里密切观察2-4周,如果有发病的迹象处死。对当地的无主流浪狗集中捕杀即可。”

 其实,打狗的办法也不能保证老百姓的利益。一些地方治安还不够好,一些老人和低收入者等弱势群体,也需要感情慰籍,狗有其存在的价值,为什么要全部扑杀呢?这难道就符合老百姓的利益了么?

粗暴地扑杀狗这种方法,虽一时可用,但危害明显,不但不能消除狂犬病,而且还可能形成一个漠视生命、野蛮的形象,对儿童教育也是不利的。工作简单化,对政府的形象也是不好,就算对外可以不顾,但对内,做为代表人民利益的执政党的干部,不可以不顾吧。

 

因此,打狗问题,不光是一个形象问题,是一个科学防制狂犬病的问题,一个社会文明问题,一个人民根本利益、长远利益的问题,一个认真细致、全面负责的问题,一个人与自然和谐的问题。

 

 

        张锋的文章,见:http://news.qq.com/a/20060812/000484.htm

 

 

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06-08/24/content_5000708.htm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