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安徽医科大学教授、流学病学专家
祖述宪
打狗运动这种做法既是野蛮的做法,也是“宁左勿右”、因循守旧的无知“懒汉行为”。这不顾劳民伤财和破坏社会的和谐,不尊重动物的生命和养主的权利,而且劳而无功。最近,云南省牟定县的残忍的打狗运动,就遭到一些媒体的强烈批评,这是我国文明的进步。牟定县一个镇在3个月里死了3例“狂犬病”(因为报上只说病人有“发热等症状”,说的不是狂犬病的特征,只能存疑),于是搞起全县打狗,短短几天内屠杀了5万多只狗。那里的3名“狂犬病”病人,都发生在一个镇的村子里,估计相隔不远,根本没有必要在全县开展打狗运动,特别是在县城和远离这个镇的其它地方,那里很多关在家里又接种了疫苗的宠物狗,也遭到飞来之灾。况且云南多山,地理的阻隔常可以有效地限制狂犬病的传播;只需因地制宜,让主人把正常的狗关在自家的院子里或大笼子里,或者拴在家里,与人隔离开,观察2个星期。如果有类似狂犬病的异常表现,处死,进一步送疾病控制中心做检验。对发生病人的村子及其周围的无主狗加以捕捉,进行安乐死,就够了。卫生和兽医部门在发现狂犬病后,应当立即为全县的狗猫注射狂犬病疫苗,在发生狂犬病村及其周围,还应当包括家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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