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类: 原创:产业化传媒 |
如果我是广电:
现在作的都要继续做, 但同时开放内容制作和平台集成体系(当然不包括新闻),还有传输网络.但要保证:
1. 视频节目的审核权
2. 国家频谱的100%所有权,电视台和有线网络都只能租用.
3. 电视台和有线网络的控股权(绝对还是相对可以讨论....)
3. 每隔3-5年,对电视台经营和有线网络经营权进行审核.
4. 电视(数字也好IPTV也好)是一个专有网络,而不是一个开放网络.当然专有网络和INTERNET之间可以对接,或者是有限度开放.....
如果我是电信,我会:
1. 宣传三网合一利国利民.
2. 网络先行,摸着石头过河.
.....
但我不会说IPTV把INTERNET混在一起.....
回头一看,我能想到的,电信都在做,而广电讨论的多,做的却显得少了些.如果我是裁判,电信无疑还是高了很多.当然,也不能一概而论,毕竟关于IPTV的发展上,广电总局是主裁,信息产业部是边裁,而我们只是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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