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原创:产业化传媒 |
本来今天工作很忙,但浏览了一下BLOG,发现进了郑治的网摘,心情大悦。随便写一点。
其实,“桃花潭水深千尺”是教女儿说话时用的,注册了几个月,一直没用。哪敢恭维自己“深千尺”呢。
个人上BLOG的乐趣就是看看徐静蕾的BLOG,想不到,这么大了还会成为"粉丝",好在老婆也知道。当然,灯少和郑治的BLOG也少不了(忽然疑问:他们是不是同一个人呢,太累了,不作D/D(due diligence了)。很有帮助。到目前为止,我只有一个BLOG,所以没有"马甲",呵呵。
其实无论是IPTV还是数字电视,都遇到过商业模式上的障碍.比如数字电视就曾经在“内容为王”还是“网络为王”上争论了多年。后来张海涛(广电总局副局长) 又提出了“服务为王”的概念。其实电信公司自己可能并没有意识到,正式IPTV和三网融合,使广电系统对数字电视的发展空前热情。也催生了全国范围内的“整体平移”模式。
从某种程度上说,“整体平移”打破了广电系统内“内容”供应商和“网络服务商”的扯皮现象。通过网络的规模数字化,圈定数字(潜在的付费频道和VOD互动业务)用户,中国商业电视的体系才有望逐步建立。“2004年”曾被广电总局确定为数字化年和产业化年,但几无建树。推迟了两年后,2006年数字化将有所突破。
对于IPTV来说,其实也面临者商业模式上的困局。作为上市企业,在政策仍不明朗的情况更下,电信如果大规模的升级网络,风险太大。而且,就100亿的市场来说,太大的资本开支,投资合理性也将找到市场的置疑。在内容准备上,没有足够的用户,内容制作商不会仅仅因为IPTV是电信公司来做就和你共同冒险。所以,从产业链上看,IPTV还不具备进入大规模推广的基础。
重复一遍,对电信和广电运营商来说,真正的市场空间来自于传媒领域的产业化开放。来自于新的商业模式的建立。而在这方面,内容制作和内容集成的开放是关键,是宣传部而不是其他部门对此具有决定的发言权。对于广电运营商来说,一方面希望产业开放。另一方面,又担心产业开放,导致自己被边缘化。现实情况下,电信公司的策略无疑值得探讨:在最关键的内容领域没有实质性开放的情况下,非要将广电运营商推向保守的一侧,只能使整个产业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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