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科学城(000975)公布了其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其对价方案为“公司非流通股股份按每10股缩为6.942股的比例单向缩股,以换取非流通股股份的流通权”。科学城的非流通股股东认为,该方案相当于公司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1股股份的对价。关于该对价方案的效果,科学城的非流通股股东认为“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总额保持不变;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相应增加。”
科学城保荐机构对其对价方案的分析意见是“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非流通股缩股比率低于1:0.7356的理论水平,而且非流通单向缩股后,公司流通股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权益比例由43.24%提高到52.32%,增加了9.08%,可以有效保障公司流通股股东的利益,有利于股权分置改革后公司股价的稳定和长远发展”。
经过对该对价方案进行分析,对该对价方案提出如下几点质疑:
一、 对价方案设计本身不合理,部分数据失真,存在对流通股股东的误导。
根据其说明书,科学城的股权分置改革对价的基本思路是:股权分置实施后,存在一个理论股价,在该股价水平上,公司总市值与改革前的公司总市值相等,即均衡股价。即存在如下公式:P1×N1+P2×N2=P×(N1+N2)。
其中,P就是股权分置改革结束后的均衡股价。
P1是流通股每股估值,其给出的结果是按2006年6月23日前30日均价计算,为2.95元;N1是流通股数,为23040万股;P2是非流通股的每股估值,其给出的结果按凯得控股与银泰投资于2006年6月20日约定的股权转让价2.17元计算;N2是非流通股股数,为30240万股。
根据以上结果,测算的P为2.51元/股(即股权分置改革结束后的均衡股价)。
由于P1的价格与P之间存在着价差,流通股股东由此产生损失,进而产生非流通股股东应对流通股股东支付由于价差而产生的对价=(P1-P)×N1=101998703元。
以上对如采用送股方式支付,则送股数=101998703/2.51=40680737股,对于流通股股东而言,相当于每10股流通股可获得对价=10×40680737/230400000=1.77股。科学城的保荐机构指出:该送股比例相当于非流通股股东按照1:0.7356的比例单向缩股。而科学城的非流通股股东为表达诚意,将缩股比例进一步降低至1:0.6942,其认为这相当于非流通股股东向每10股流通股送2.1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