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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李逵遇上李鬼

(2005-11-11 16:01:38)
分类: 灯下走笔
  以往总是听说某些公司为了市场炒作的需要,专门花些大价钱来雇知名作家或评论家来替自己写软文,天花乱坠,明贬实褒。借机造势。只是一般愿写的没名气,有名气的不愿写,最后,即使搞定,对于企业来说也要花费不少票票。

  但现在好了,互联网时代,又有新方法了,抢注名人ID,写了软文到处发。即可以实现吵作的目的,还不用看写手的脸色,想怎么吹就怎么吹。你想让谁写评论就可以让谁写,哪怕是小胡,老江也没关系。反正互联网时代嘛,马甲满天飞。

  灯少今天就遇到这么回事,心有余悸。

  浏览新闻,突然发现一篇文章,赫然写着:醉里挑灯:盛大“盒子”是IPTV么?惊讶之下,点击观之。文笔虽好,却绝不是本人所写,但文末又清晰写着:作者:醉里挑灯。

  再仔细看文章,好家伙,典型一篇软文。一口一个笔者认为。明目张胆的假借我之口为盛大再笼上了一层神圣的光环。如此行径,真是高明,佩服

  对于盛大,我还是那个态度,“IPTV只是在盛大的发展计划中,刚好与他目标相接近的一个热炒的市场概念。当时过境迁后,IPTV遇到的无法规避的政策问题成了盛大发展的绊脚石 ,而IPTV本来只是盛大的一个宣传突破口,现在却使其陷入了一个风险的泥潭中。”而绝非文中的说法。盛大急于和IPTV划清界限,虽在情理之中,只是此次假醉里挑灯的名义之举有点不厚道了

  此次事件,若非软文,也就算了,但实在是太明显了。好几个朋友在MSN上问,你怎么也写软文了?这可不符合你的风格啊。苦笑之下,只得一一解释,不胜其累。

  软文之举,就公司行为,无可厚非,但假他人之名目,却有不良之嫌。尤其易使被借用者蒙受无妄之灾。受了损失,还得替人家善后。所以,在这里,也借此文,提醒一下同仁:小心互联网时代的李鬼们! [/size][/size]


李鬼那篇软文:

http://home.donews.com/donews/article/8/86535.html (社区知道真相后,已及时处理过了)


  声明
在DONEWS社区的ID:醉里挑灯 并非我本人。在该社区我现在只能注册ID 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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