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情弱者,但不应和稀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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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像往常一样出门,刚转过大道上行驶不久,却发现不知怎么回事,前边塞车了。
很奇怪,按理说,这个时间点应该不会出现堵车现象,今天怎么?
这时发现前边一辆白色车正停在马路上,打着双闪,经过的车辆一个个都绕开走了,哦,原来是发生了交通事故。
等车行近些时,我开的很慢,往车窗外边看去,发现原来一外卖小哥正坐在地上边上的电动车倒在地上,从车辆的倒地方向来看,电动车应该是逆行,估摸着应该是刚才跟车辆发生了碰撞或摩擦了吧。
我看到刚才那辆车的司机,正拿着手机打电话,而那位坐在地上的外卖小哥,这时似乎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正坐在地上,淡定地刷着手机呢。
我不知道这件事情的结果如何,只是心里在想,很小的交通事故,没有人受伤,也没有大的刮擦,双方可以将车辆停靠在边上协商解决,可以提前拍照,做好录影保存好证据,如果担心事后说不清,再找交警不迟,完全没必要矗在大街上。
至于这起很小的交通事故,从情感的角度上,我完全同情外卖小哥,毕竟电动车在汽车面前是弱势啊,一旦发生大的交通事故,容易受伤的自然是电动车了。
但这次我对这个外卖小哥却很难同情起来,原因如下,
一是从车辆行驶和电动车倒地方向等多个迹象来看,这个电动车应该是逆行的,而那白色小车是正常方向行驶;
二从发生事故的位置看,电动车小哥占据了机动车辆道,而非马路边上的自行车等专用车道;
最后一点,从小哥坐地上刷手机情形看,应该没有受伤,即便有,应该也是很轻微的,完全可以起身到一旁同对方协商,当然,这个是我个人的判断,不能苛求对方。
国人做事向来有个习惯,就是所谓“弱者同情”心理,发生事情后,心里总是或多或少偏向同情于弱势方,比如发生交通事故,往往先不管谁对谁错,先判相对非弱势一方承担部分责任,这种案例在国内已经屡见不鲜,要么就是要一方“大事化小,小时化了”,“拿钱息事宁人”。。。也正是这样的心理,助长了一小搓人的不正心理,甚至动了歪心思,比如前些年常见的马路碰瓷现象,当然,盘随着马路上哥车载摄像头的普及,如今想在公众场合碰瓷,显然难度比早些年要大许多了。
前几天有一个案例新闻。事件的大致经过是,有一女大学生,没有买票通过其它途径,进入了景区,几天后被人发现摔死在景区,家属便将景区告上法庭,并要求景区赔偿90多万。
而法院的判决这次没有和稀泥,驳回了这家人的不当诉讼,原因如下,
一是景区内一路都做足了防护,包括围栏、提示公告等;
二是事发后,虽然对方没有购买门票,但景区仍同保险公司沟通,承诺给当事家属4万元人道补偿,不过当事家属没有接受;
三是女大学生作为成年人,理应对自己的危险行为负责,没有买票,无事警示牌等,最后造成惨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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