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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弋:铁打的房子流水的媳妇和老公?

(2011-08-26 02:27:55)
标签:

阿弋

房子

宋体

司法解释

共有房产

杂谈

分类: 新闻及其新闻人物专访

阿弋:铁打的房子流水的媳妇和老公?

 

都说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新婚姻法解释,可以是铁打的房子流水的媳妇?为什么呢?谁买房归谁,男方买房,看不上媳妇随时可以撵她走了?换媳妇不换房子?买不起房子的媳妇都可以净身出户,房子该是谁就是谁的。司法解释一出台,女人们也不傻,来个紧急应对,领着老公去房产登记处,修改房产证书,房产证写上两人名字,共同拥有,如此这般,女人离婚也不怕了?女人离婚即刻白占一半的房产。缺乏诚信的婚姻,导致了女性采取自保的办法。

实际上,有爱情有感情的婚姻,不需要分清楚谁的房产。就算两人一起登记房产产权又如何?白得半个房产的女人,失去的还不是整个婚姻?房产成为女性婚姻安全要素是一种畸形的婚姻观。婚姻是需要感情的,没有感情的婚姻,有一半的房产意义是什么?除非是骗婚,骗取房产。

按照新司法解释,看重房子的女人真是面临危险状况了,房子谁买是谁的,男的买是男的,女的买是女的,另一个只能是寄居者。拥有房产产权人随时可以让对方走,离婚不走也得走。这就需要检验男人的决心和态度了,如果心一软,被骗婚,两人去登记房子,男子买的房子立刻就缩水一半产权,女人也一样。针对女人呢?只要是有房子,也可以是铁打的房子,流水的老公。房子成为爱情的链子,定心丸,有点不靠谱。只有房子才能拴住女人,是女人的悲哀还是男人的悲哀呢?其实是爱情的悲哀。亵渎了爱情的纯洁性,让人心里不舒服。明明是恩爱的一对,在登记房产的时候,也许就会闹分手,女的肯定让男人将房子登记在自己的名下或共同登记。男人又无法断定未来。现在离婚率很高,谁能保证不离婚呢?买房一方,即便是同意共同拥有房产,会不会与女人签订另外的协议呢?不离婚共有房产,离婚女人一样没有房产,这样女人的心计和心机就白费了。女人还是处在劣势中,这样做,女人也是哑口无言的。当然,女人也会规定责任问题,谁不忠诚于婚姻,谁自动放弃产权。约束来约束去,搞得双方很不爽。

男人家买房不易,甚至倾家所有积蓄和贷款,女人家买房也不易,离婚后都要结婚的,谁买房产权归谁是合理的,但是似乎又不符合保护弱者和女性的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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