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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弋:个人网站没有资格监督和社会募捐活动

(2008-07-30 20:57:03)
标签:

社会募捐

募捐活动

个人网站

名义

阿弋

杂谈

分类: 杂文

阿弋:个人网站没有资格监督和社会募捐活动

某些网站(个人网站)链接国家某些机关网站、个别不知情官方网站,拉虎皮借助自己的网络在未经过任何单位许可或与许可单位不相关的单位、政府机关表面的支持,就进行全市、全省、甚至全国募捐,所谓的救助残疾人、帮扶穷困学生、患病军属,是否合法?值得怀疑!捐助的款项谁监督使用?都用在了什么地方?某个别网站打着国家网站链接的名义募捐行为是不是构成欺诈和犯罪行为?仅仅是地方政府所谓领导支持的网站或某些机关支持的网站,大肆拦财就是掩盖犯罪事实的挡箭牌?

爱心人人有,但是献爱心是要有范围和指向的。四川大地震,国家公布公开的募捐电话和账号,省级民族部门也公开了账号和监督电话。而一个个人网站,所谓的“专业网站”,是一个民办网站,就有资格以帮扶为名募捐?什么病患,什么扶贫,都以公益的名义出现,仿佛自己多么仁慈,多么的善良。请问,募集来的资金有多少用在实际?有多少给了被帮助的人?由头用十足,做起来是虚伪的事情。某网站站长我见过,一见就是个虚伪的小人,靠公益的名义,找所谓的遇难者、贫困者做诱饵,为自己吸引资金炒作自己,名义上是帮助别人,实际是在解决自己的生财之道。暗藏着发财的诡计和预谋。

慈善事业不是不可以做,关键是谁做,谁批准,谁监督?一个个人网站如此大张旗鼓的募捐,实在是违背法律。如果个人网站可以以任何名义募捐,那不乱套?善心的背后是什么?谁都不傻。

我们只记得慈善总会、青少年基金会是合法的募捐单位,没有听说个人网站可以发起募捐的权力!

某些报社、电视台曾经借助新闻报道募捐,把新闻当故事编辑,让人感动的流泪,主动把钱送进报社和电视台,国家发现后制止了这种行为。几乎这样的新闻一概不发。

个人网站设立所谓的救助电话和法律援助,实在是荒唐,纯属一种私人行为,甚至有欺诈的成份。

某些网站专门收集一些遇困学生,军人家属患病的信息,借以“爱心”炒作,开通募捐渠道,设立所谓的账号和24小时热线,目的是什么?

某些个人网站还设立所谓得到“法律援助热线”,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擅自发帖泄露人家隐私权,侵害他人名誉权,涉嫌诽谤罪、造谣、中伤所谓的“被检举人”,请问谁给你的权力?即便是经过核实,与事实不相符的信息你也敢刊登?法院的大门是敞开的,所谓的侵害者在未经法律机关认定,就不是什么“骗子”,就不是什么“犯罪人”。难道有些网站人是法盲?作为一个民间的个人的网站有多大的能力和权力自己不清楚?

某些个人网站把别人欠款的信息发布出去,纯属债务纠纷的事实,硬说成是欺诈,难道不是侵害公民权?你承担得起吗?

新浪、搜狐、网易、人民网、新华网等各大网站也不敢轻易刊发涉及他人隐私的帖子,一经发现也是要道歉、删除、赔偿精神损失的。一些小小的个人网站竟有如此的妖法,谁给你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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