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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潜规则”的人都是志愿的

(2008-06-19 10:03:42)
标签:

潜规则

证据

话柄

强奸罪

目的

娱乐

分类: 杂文

被“潜规则”的人都是志愿的

“潜规则”是什么?就是行业里的游戏规则一种,只不过是用性作为交换条件。

被“潜规则”的人几乎都是志愿的,否则,它怎么够不上强奸罪、诱骗、欺诈罪?

被“潜规则”的人都是有目的的,都是想实现某种目的和目标。被潜规则的时候她怎么不说?都是过后秋后算账,那是因为她没有实现自己的目标和目的,感觉交易不公平。所以翻脸了,讨公平,要说法。

有的秋后算账人不仅没人支持,法律也缺乏依据。被“潜规则”的人与其说被诱惑,不如说是主动的。

没有强制性的“潜规则”,那叫强奸。

很多女孩为了事业,为了捷径,走了那条路,但是得不到预想的效果过后,她们就翻脸不认人,穷追猛打,其结果是把自己搞臭了,气的自己半死。

假如说在没有证据或提供的证据不合法的情况下,潜规则的人反口告被“潜规则”的人诽谤、诬陷会是怎么样的结果?

法律是要证据的。

很多潜规则是默许情况下发生的,你情我愿的情况下顺水推舟,都没有实在的证据。

你说年幼无知也好,你说自己傻也好,你说被骗也好,被诱惑也好,当初必定你没有举报和反抗,反而沾沾自喜,总算套牢了对方,抓住了尾巴和话柄,交易成功。很少有想到交易不公平和交易实现不了的结果。

凡是被“潜规则”的人本身也不是什么好人。有很多的所谓的危险是可以避免和回避,还不是太贪婪,太急于实现某种目的?

潜规则不可怕,可怕的是反悔,可怕的是自己不会拒绝,可怕的是自己默许,可怕的是不敢说不。

潜规则的形成几乎多数是你情我愿的,因为某种利用。你认为价值所在值得才形成。

可以肯定地说,能被“潜规则”的人本身就自己应该检讨,不能把什么责任都推给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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