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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圈乱套吗?实际不然,都是媒体和网络炒作的恶果。
我们惊奇的发现媒体的娱乐记者、网络写手最擅于捕捉演员的隐私,谁出名恶搞谁,不是把人捧的高高的,就是把人踩的死死的。
谁在娱乐圈出名谁就是娱记的靶子,不打你千疮百孔绝对不罢休,实际是恶搞了文艺,助长了文艺的不正之风。
你说哪个名演员没有被恶搞过?有些娱记竟然说,只有炒作你才出名,不炒谁知道你,简直是胡说八道,演员出名完全是靠作品说话,你娱记再怎么炒作也不能使人出好作品。好作品是表演出来的不是炒作出来的。炒作实际就是用离奇的新闻蛊惑读者和观众,目的是多拿稿费和多发行报刊。
炒作实际是一种抹杀行为!
阿娇不过是一个演员,演员有自己的生活,换句话说演员也是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一个有情有义的人,难道她就不能对自己喜欢的男人有感情?难道她就不能有自己的私生活和隐私?
说老实话,隐私人人有不露是好手。那些娱记和狗仔以及窥探人隐私的人自己没有隐私吗?没准比谁都肮脏!
娱记应该是引导娱乐健康发展的引路者和鼓手,什么时候开始变成“枪手”、“刽子手”了?
阿娇有自己的生活,有自己的隐私,有自己的行为准则,她想做什么,只要没有涉及到法律,没有触犯法律那是她的自由。
什么上床,裸露了?难道那些爆料的人睡觉不裸露?脑子有病!
我们应该爱护、呵护新秀,不是捧杀和扼杀,那样不仅不道德,还涉及造谣、陷害、诽谤等罪恶。
每一个人都有权利和权力做自己喜欢的事情,隐私权也受到法律保护。
很多曝料的人、娱记都不是出于鼓励和鼓动娱乐圈健康发展,而是大搞“绯闻”甚至捏造事实搞“绯闻”,靠离奇的标题和道听途说的事情诬陷演员,来满足那些低级下流的观众和读者的好奇心理。难道不怕犯罪?
阿娇又是一个牺牲品,一个倒在娱记、曝料人手里的人。
下次又会是谁?有多少阿娇还会被陷害?假使阿娇有那些隐私,那与你媒体有什么关系?
早晚有一天娱记也出“绯闻”,因为“绯闻”入狱!早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