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贪官要象杀年猪一样
每逢过年农村家家户户要杀年猪,互相请互相帮忙,为的是凑热闹吃血肠。
猪年杀猪吉祥。杀年猪要一刀捅死,直接把血放干净,那才叫讲究和手艺。杀年猪大家出力大家动手,最后是大碗的酒,大块的肉。吃起来香,有氛围。
杀年猪笔者想到猪年治理贪官惩治腐败问题。惩治腐败份子也应该象杀年猪一样,不杀则罢,杀就一刀,要杀的痛快,要准确。我们现在是法制社会,凡是贪官都有罪,以罪定罚。
杀猪是有手段的,首先抓猪就很科学,会杀猪的一个人就把猪逮住,一手掀翻在地。不会杀就麻烦,一帮人杂杂呼呼,最后没把猪抓到不说,猪还跳栏跑了。所以,杀猪要找专业屠夫。惩治腐败要有精干的队伍和方式。
群众参与对举报有好处,广泛的发动群众的力量,全民总动员,而且异地举报,开设举报网络和专门信箱。比如说凡是举报A市犯罪的举报信件,投递到B时指定举报信箱。由B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专门人员,五人以上监督列单汇总,统一送省专案组。 凡是私藏一封举报信的人员,以渎职处理。透露信息的一律免职,连自己的责任都亵渎的人,留他何用?
我们党有那么多优秀的党员和干部,不怕抓的太多,太乱。最后一切定论均由法律衡量。正的下去副的上,副的不行下级先代理。总是有绝大多数党员干部是好的,总会旗帜鲜明地支持我们党对惩治腐败的决心,而且他们是最坚强的力量。
惩治腐败人人有责任,在惩治的同时给一些确实有能力,一时头脑发热走上歪路的人改正、自首的机会。凡是有案不坦白的,抱有侥幸心理的,认为是风过去就算的,一律在法律徒刑基础上以最重的处罚。
凡是将贪污行贿受贿资金全部主动缴纳的,给以适当的处罚,资金数额比较大的,属于重案的,观其态度和认罪情况,适当按照法律以最低处罚。凡是负隅顽抗的,必须上纲上线,根本就是不配合党和国家重大举措,属于反革命行为。当然了,我们不能把惩治腐败扩大化,也不能局部化,更不能缩水,也不能搞成第二次文化大革命。
反腐倡廉的工作要让广大群众监督,让群众真正评议和举报干部,让群众去象杀猪一样去逮住“腐败猪”。用法律的屠刀,切除社会的肿瘤,还民一个繁荣昌盛、和谐的社会环境。给大家制造一个宽松的透明的各级党组织和政府。
惩治腐败不要忘记另外一种腐败,那就是游戏法律的各地村以上组织和单位,拿文件和法律当儿戏的,打擦边球的,执行不力的,都是一种腐败。这样的犯罪看似没有大责任,实际在腐蚀党的威信和政府的形象。好好的干部最不好!好好的干部白吃白用人民的血汗钱,属于变相贪污侵占。好好干部耽误地方工作和发展,甚至阻碍社会发展。
凡是地方领导干部和党员请客送礼贿赂上级的,一律开出或降级使用,严重的依照法律制裁。
凡是地方各个部门不把制度上墙,不公开办公推诿扯皮的,都应该给于严重警告和领导降级使用。
总之,惩治腐败大小一起抓,形成整风的气候才有力度。那些认为什么都是风潮的人,不主动积极参与的党员和干部,实际就是变相纵容犯罪,也要让他们离开干部队伍或党的行列。杀“腐败猪”就要一刀捅死,大家参与有吃“血肠”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