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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贪官要制度化

(2007-03-01 17:03:53)
分类: 杂文

惩治贪官要制度化

最近,全国抓了不少贪官,但是没有引起老百姓的激动情绪和欢呼,因为人们已经麻木了,贪官太多了?恐怕不止是这个原因。最近的反腐风暴少有人去关心,说明一件事情,那就是人们已经对惩治贪官没有多大的信心了,没有那么多的惊喜和惊奇以及期待了。这绝对不是一件好事情,目前关注反腐的都是一些心惊胆颤的潜水的贪官,因为他们胆寒啊!惧怕自己落难。

反腐风暴如果没有全民的参与,就冷落了已经有政治思想和高度的百姓了。除也不尽。

“凡事研究才能明白”。不研究怎么能科学反腐?反腐不应该是党内自己惩治,应该全民参与,只有这样才能有很好的收效。再说了,反腐也要有个真正的切实可行的政策和法律支持。

制度不完善怎么惩治?举报言路不畅,报而不查,查而不办,办也办不过来。那怎么办?

只有建立长期有效的举报制度,惩治制度才是最有效的方式。制度化才是根本。有了制度和法律不执行也是白费。细节决定胜负。责任制度也要有,举报到谁那里谁处理,对处理结果负有终生的责任,因为责任人你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假如因为你渎职,造成贪官更多或严重的后果,从法律上来讲,你就是纵容犯罪,你就是渎职,就是失职,你就是包庇甚至是窝藏,隐瞒事实,欺骗党和政府以及人民。

这个制度要有“有效的”举报途径,由谁接到谁负责到底的责任人,有像上级畅通和保密的汇报渠道,有准确的答复,不能答复的要备案,要彻底清查。

一个冤案在一个纪委、公安、检察、法官、执法者手里可能是一次失误或忽视,但是在那些冤屈的人生里是一生的抗争和灾难。

每案必须回复,有明确的责任人和处理意见,要有彻底的办案决心和力度。那些应付了事的公文答复,简直是制造新的冤案和危机。

惩治贪官的同时勿忘防范和预警制度。在金钱美女面前,少有不动心的人,没有崇高的信仰是很难做到一生清廉的,所以教育也是很重要的一个因素。

建议全党进行副科级以上干部自省,写出自己的原罪和贪污行贿记录,自己感觉问题严重的自动退出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触犯法律的自己去自首,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免除刑事处罚,但是必须退出所有赃款和同等数量的行贿资金金额。

没有如实交代的,等群众举报或查出来隐瞒的罪行,要加重处罚。

建议凡是贪官的子女家产都要没收,三代不准吸收入党,不准做公务员。

对待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单独建立相应法律,严加惩处。

贪官不除国危,党危!除不尽,祸害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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