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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河北审计人员猝死,深圳城管打城管,重庆城管因为打人被群众围殴。2006年8月5日,据《燕赵都市报》报道8月4日下午,在石家庄火车站广场发生的一幕令围观市民愤慨:四五个执法人员将一名60多岁的老人打倒在地,当老人爬起来后,他们还对老人进行追打。“据石家庄杨女士称,当天15时40分左右,她到火车站送人,正好目睹了这一幕。她说,当时广场上有两名头盔上标有“两站管理”字样的执法人员在值勤,看到一名头发花白的老人骑着三轮车进入火车站广场,便对其进行制止。后来不知什么原因,其中一名执法人员打了个电话,很快来了三四名同样衣着的执法人员,这些人二话不说,上来就将老人从三轮车上拽下来,将老人摁倒在地,其中一人准备将三轮车推走。老人见状从地上爬起来就追向三轮车,其他几人则马上将他拽回来,其中一人还在老人身后狠狠地踹了一脚。杨女士实在看不过去,便用手机将这一幕拍下来,并上前进行阻拦。“当时围观的人很多,大家都指责执法人员。可能他们看到我在录像,一名执法人员上来便要抢我的手机,我一躲,他便一拳打在了我的脸上,还指责我多管闲事。”杨女士说。”
笔者认为,任何人真触犯法律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也要有个法律程序合法问题。况且,城管的法律权限是有限的,他们在深圳凭什么扒人裤子?在石家庄凭什么群殴一位60岁的老人?即使他违反了城市管理条例。
笔者善意地告戒部分执法者们,你们严重给我们的党和当地政府抹黑,行为和后果是严重的,恶劣的!法律不只对被制裁的人生效,也对执法者有效。
笔者感觉极其失望和痛心,我们的基层执法人员素质低劣到这种程度。接二连三,南北方啊!
通过这些事件,我们看到的是什么?想到的是什么?哪里有压迫那里就有反抗!重庆执法人员就遭到了教训,执法人员打人,结果被群众群殴。这也不是正常现象,但是它可以说明,我们执法人员不依法执行、履行职责,甚至粗暴的殴打“涉嫌违反政策、法律”的人员动武,肯定遭到百姓的憎恨,而不是误解!
严格执法要讲究策略,执法的目的是为人民服务,为人民服务有说服教育,有依法处置和警告、拘留、拘役、刑事、行政处罚。难道这些法律都废止了吗?学当年的国民党吗?
粗暴执法在全国各地在各个执法部门时有发生,这是为什么?凭什么?想达到什么目的?
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服务第一,执法第二。严中有节,有理,有力。热情服务不失本色,同样有理有力更需要有利。利于地方秩序,利于工作,利于维护党的形象,利于政府的政策方针执行。
我们的党是光明伟大的,媒介敢于报道,说明我们党不允许任何人触犯法律和敢于揭露自己短处的勇气,知道有短,自然要纠正。
舆论监督对反腐败、社会丑恶现象有一定的威慑力,并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舆论报道了人民才知道我们还有勇气,政府和党是站在群众一边的、正义一边的。舆论监督说明我们绝对是不允许丑恶现象和违法行为存在的,更何况是光天化日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