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物业该规范管理了    文 / 阿弋

(2006-08-04 01:13:48)
分类: 杂文
物业该规范管理了 文 / 阿弋



2006年7月31日,《法制晚报》A02版头条新闻是“让物业摆脱‘成长的的烦恼’”。该报以要闻发表此文章,说明是想对此问题的关注。
文章说,“由于我国房地产市场过去奉行的是‘谁开发、谁管理”的模式,所以大多数的物业管理公司由房地产公司直接派生出来。这种建管不分的父子关系,决定了物业管理必然依附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对业主负责,在地方还频发‘武戏’。被颠倒的‘主仆’关系的管理体制深为社会诟病。”文章还说,“去年3.15晚会,全国电视观众通过手机短信的调查,其中40.34%的人对物业管理不满意,30.6%的非常不满意,比例达80%以上。”这说明什么?说明物业管理问题严重。没法律约束是很难进行规范的!物业把“上帝”送进医院的事情常有发生。《法制晚报》评论员只看到了问题,但是是浮草的,没有提出建设性的改革、改变的办法。评论员只对大的制度提出异议,只说明的制度的本身,没说出厉害关系和解决办法。
物业应该建立规范的管理方式和制度并且认真执行。这个规范不是业主和物业制定的,要由国家法律规范。制定的前提是保障公民合法的一切的权利为基础。
物业要有资质的规范,要量力而行,依据而行,规范而行。
物业管理人员要避免土匪气、霸道。要对管理人员进行行为规范。我们发现,很多物业人员有匪气,仿佛没打架的能力和组织能力,你不配当物业管理人员资格!
物业人员要有法律意识,进行最少三个月的法律教育。物业人员违法太多了。看见物业和看见小偷、土匪没什么两样。所以,教育和培训是先导。为什么这么说?物业管理人员认为,他们的任务就收物业费用,他们忘记了,物业是帮助人看家和维护的本质工作。
业主要建议对现在的物业人员进行清理,物业人员大多数来自农村的初、高中生,不懂得法律的严肃性。误以为穿上一身制服就有警察的性质!这心态和工作的出发点是有严重危害的!
物业人员严重侵权行为时有发生,比如说,对物业某项收费有异议,他们就以对抗为名,歧视和打击,甚至擅自封人门(我就怀疑,公安、检察机关、法院也不是擅自就可以封人门的,他们哪里来的权利!够日的!)。有的时候,就因为业主对他们不满,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就会得到和修理地球一样的修理人?谁给的权利?谁指使的?
物业和业主沟通是必要的,有管理就要有监督。所以,业主管理委员会性的组织完全有权利开除物业。理由是,谁也不可能肯花钱雇佣打自己、看管自己的人。业主是雇佣者,有合法的权益,当然业主也不能歧视物业管理人员,拿人当“看门的狗”也是错误的。
物业管理应该在社会上自己扮演自己的合法角色,有自己合法的、独立的经营权利。业主在雇佣物业的时候,完全可以有“见习”的期限和必要的时候“开除”的权利。
当代没有“老爷”和“丫鬟”、“奴仆”之分。一切原则在平等的条件下进行。
目前,社会很多不稳定的因素,有物业的“功劳”。蛮、横、打、骂、偷、抢,都发生在他们身上了,可悲、可怜、可叹,更可气!
物业和业主的关系不是简单的雇佣关系,是一个法律关系,是一个迫切解决的问题!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