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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再现“上海滩”故事的思考 文 / 阿弋
深圳再现“上海滩”故事的思考
2006年8月1日《南方都市报》报道,深圳市城管联动执法大队在龙华执法时,龙华街道办城管执法队数辆车卡死市城管执法车。30多名街道办城管执法人员以“假冒”为由将市城管执法队6名队员殴打后,还当街将他们的裤子扒下,并将他们扭送到当地派出所。事后,街道办领导无奈地说:“这完全是一场误会。我们会回去检讨。”
“这完全是一场误会”吗?市城管执法队员开着印有明显标志的执法车,争执过程中有两名市城管执法人员还出示了执法证,这足以证明他们不是“假冒”的。即使还有疑问,也应该先向市城管执法队核实。城管为何打城管?这不是“大水冲了龙王庙,自家人不认自家人”吗?表面上看是这样,实际上并非如此。城管执法实行的都是属地管理。城管执法队伍的人权和财权都归当地政府掌握,上级城管对下级城管只是业务指导关系。所以,各级城管虽然名义上是“一个系统”,但却谈不上是“一家人”。不仅如此,各级城管之间还存在着利益上的冲突。
我们在电影里看到三十年代的上海滩、北平国民党表演过的戏,今天真实再现在深圳。事情几乎都很清楚,只是装做不明白,完事再说。他们之争实际是“利益”之争,国民党有时候动枪动炮,我们现在文明点,“扒裤子”。发生在国民党身上的事情居然在几十年后,发生在我们的身上。这个事情不是简单的事件。城管在群众中本身形象就不好,“野蛮”执法在许多城市里发生。深圳的城管打的是“自家人”,其他地方的城管打的是“外人”。
深圳城管事件用“这完全是一场误会。我们会回去检讨。”对社会做解释?他们忘记自己什么身份,代表的是谁了?他们是代表地方政府行使权利的,他们是执法者!他们给地方政府抹黑,丢失党的形象,问题和性质不仅严重和恶劣,更涉及上边管理机关有渎职之嫌。
这件事情折射出来的是什么?是地方经济霸王割据问题严重,还看出我们执法部门本身就缺乏法律和人权基本常识。当众给人扒裤子,谁给你的权利?这已经触犯了《宪法》、《刑法》,是一起行政、刑事综合的案件。
他们给我们的反思是,他们能对“自己”的人大打出手,那么对市民呐?深圳以外的地方就发生过城管强抢、打人的事件。只是没被报道出来罢了。城管执法要过法律关,自己要先学好法律,然后去执法。另外的思考是,没准城管明知道是自己人,因为抢“地盘”才不顾一切的。割据管理、割据经济收入要有强有力的措施来进行管理和规范。
下级对上级大打出手,完全突现了有些权力机关功能受到削弱、威信降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我们社会中存在,而且各个领域都有,这是一个危险的信号。文件从上面到下面,等到执行的时候,不是不力,就是不执行。
城管事件打的好!打出了社会、政府、机关潜在的危机,及早给高层领导提了醒。问题本身严重不说,也显示了问题严重到要解决的时候了。
社会是一个庞大的体系,城管只是个部门,其他部门难道就不存在、潜在这样的危机吗?
“与其他行政执法一样,城市管理也是多级监管体制。如果执法确实是以公共秩序为目标,那么多级监管可以起到相互补充的作用。但如果执法是受利益的驱动,那么矛盾也就不可避免。不幸的是,后一种情况越来越普遍,“执法经济”已经成为很多执法部门的财源。当多级执法部门瞄准同一“执罚目标”,或者在同一“执罚地点”邂逅之后,如何处理呢?上级执法部门当然认为自己有权执法,因为是在自己的权力范围;而下级执法部门则会认为我就这么“一亩三分地”,你都“通吃”了,我们吃啥?因此,深圳的“城管打城管”与郑州的“馒头办事件”一样,既是权力之争,更是利益之争。这种冲突,各地都在上演,只不过程度不同而已。”
深圳再现“上海滩”故事的思考
2006年8月1日《南方都市报》报道,深圳市城管联动执法大队在龙华执法时,龙华街道办城管执法队数辆车卡死市城管执法车。30多名街道办城管执法人员以“假冒”为由将市城管执法队6名队员殴打后,还当街将他们的裤子扒下,并将他们扭送到当地派出所。事后,街道办领导无奈地说:“这完全是一场误会。我们会回去检讨。”
“这完全是一场误会”吗?市城管执法队员开着印有明显标志的执法车,争执过程中有两名市城管执法人员还出示了执法证,这足以证明他们不是“假冒”的。即使还有疑问,也应该先向市城管执法队核实。城管为何打城管?这不是“大水冲了龙王庙,自家人不认自家人”吗?表面上看是这样,实际上并非如此。城管执法实行的都是属地管理。城管执法队伍的人权和财权都归当地政府掌握,上级城管对下级城管只是业务指导关系。所以,各级城管虽然名义上是“一个系统”,但却谈不上是“一家人”。不仅如此,各级城管之间还存在着利益上的冲突。
我们在电影里看到三十年代的上海滩、北平国民党表演过的戏,今天真实再现在深圳。事情几乎都很清楚,只是装做不明白,完事再说。他们之争实际是“利益”之争,国民党有时候动枪动炮,我们现在文明点,“扒裤子”。发生在国民党身上的事情居然在几十年后,发生在我们的身上。这个事情不是简单的事件。城管在群众中本身形象就不好,“野蛮”执法在许多城市里发生。深圳的城管打的是“自家人”,其他地方的城管打的是“外人”。
深圳城管事件用“这完全是一场误会。我们会回去检讨。”对社会做解释?他们忘记自己什么身份,代表的是谁了?他们是代表地方政府行使权利的,他们是执法者!他们给地方政府抹黑,丢失党的形象,问题和性质不仅严重和恶劣,更涉及上边管理机关有渎职之嫌。
这件事情折射出来的是什么?是地方经济霸王割据问题严重,还看出我们执法部门本身就缺乏法律和人权基本常识。当众给人扒裤子,谁给你的权利?这已经触犯了《宪法》、《刑法》,是一起行政、刑事综合的案件。
他们给我们的反思是,他们能对“自己”的人大打出手,那么对市民呐?深圳以外的地方就发生过城管强抢、打人的事件。只是没被报道出来罢了。城管执法要过法律关,自己要先学好法律,然后去执法。另外的思考是,没准城管明知道是自己人,因为抢“地盘”才不顾一切的。割据管理、割据经济收入要有强有力的措施来进行管理和规范。
下级对上级大打出手,完全突现了有些权力机关功能受到削弱、威信降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我们社会中存在,而且各个领域都有,这是一个危险的信号。文件从上面到下面,等到执行的时候,不是不力,就是不执行。
城管事件打的好!打出了社会、政府、机关潜在的危机,及早给高层领导提了醒。问题本身严重不说,也显示了问题严重到要解决的时候了。
社会是一个庞大的体系,城管只是个部门,其他部门难道就不存在、潜在这样的危机吗?
“与其他行政执法一样,城市管理也是多级监管体制。如果执法确实是以公共秩序为目标,那么多级监管可以起到相互补充的作用。但如果执法是受利益的驱动,那么矛盾也就不可避免。不幸的是,后一种情况越来越普遍,“执法经济”已经成为很多执法部门的财源。当多级执法部门瞄准同一“执罚目标”,或者在同一“执罚地点”邂逅之后,如何处理呢?上级执法部门当然认为自己有权执法,因为是在自己的权力范围;而下级执法部门则会认为我就这么“一亩三分地”,你都“通吃”了,我们吃啥?因此,深圳的“城管打城管”与郑州的“馒头办事件”一样,既是权力之争,更是利益之争。这种冲突,各地都在上演,只不过程度不同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