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河南的教育厅长——你们给我站住》
(2017-01-01 20: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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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杂文、时评 |
《湖南、河南的教育厅长——你们给我站住》
作者:刘长锋
两所野鸡大学,联合起来坑骗学生和家长,不仅如此,为了避免事态升级,还采取黑社会和传销组织的做派,派出所谓的护卫队,非法限制学生人身自由,真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了。
教育机构的成立,必须要有教育主管部门的审批,运行也必须有必需的监管和督导。如此野蛮的学校,经过谁审批成立的?成立后长期欺诈学生和家长,身后的监督去哪了?非但如此,还大规模地非法限制学生人身自由,这到底是学校还是黑社会组织?两省的教育主管部门去哪了?
社会的现实性体现在是与非的共存共生,有人的地方就有坏人,教育机构同样无法避免。我的意思是,退而求其次,也许当初审批的时候没问题;也许每次检查的时候,学校迎检工作很充分,面子工作很到位,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工作压力大、任务重,百密一疏也可以理解。但我不能理解的是:首先是,有一百多学生的班级,近半学生集中退学,这是不是相当严重的教学事故?其次,整个一栋楼的学生,被人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这是不是极为恶劣的社会恐怖事件?
未必出人命,但确实人命关天。能去这种野鸡大学上学的,大多是边远穷地区的孩子,在应试教育的体制下,这些地区基础教育差,但上学确实是唯一能走出山村的希望,上不了好学校只能作为次优选择上野鸡大学。对于这样的家庭,一年几千上万的学费,是一家子的命!对于这群孩子,初入社会,她们对之充满希翼的学校,给予她们却是最致命的摧残和打击,欺骗、暴力……
商人可以资助学校,但决不允许商人办学校,尤其是无德无良的奸商!教育是心灵与思想的建设,容不得半点铜臭的污损,更丁点儿容不得恶意权力的存在。于个人而言如此,于国家社会而言,更是如此。 “奸商”固然历来就有,但也所以才有了“市场监管”部门的存在。食民脂民膏而不为民的监管,到底要你们何用?你们能不能站住?能不能请你们出来说两句清楚话?
2017年1月1日晚手机草于三一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