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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车夺爱、逮捕作家与司法生态

(2010-09-01 13:45:53)
标签:

飞车夺爱

跨省

作家

野猪

生态

杂谈

分类: 杂文、时评

飞车夺爱、逮捕作家与司法生态

作者:刘长锋

今日《新京报》一则新闻:因为一部作品《大迁徙》,作家谢朝平在北京居所,被突然而至的陕西渭南警方带上了“银镯子”。《大迁徙》究竟有没有涉嫌违规,是另外一个问题,所以不是讨论的主题,另当别论,以防喧宾夺主混淆视听。《大迁徙》本身究竟有没有虚构和杜撰,有没有给当地政府脸上抹黑?这个问题看看当地文化部门穷追猛打的架势,虚构和杜撰不敢乱说,但给当地“抹黑”估计是被有关部门确认了的。当然了,这个问题一如第一个问题,仍不是关注的关键点,留待有关部门慢慢去玩周老虎的游戏。我只想说的是,没有逮捕令,没有任何搜查令,一位公民被有关部门悄悄带走。对于有关部门而言,这绝不是一个不懂常识的问题,而实在是一种“习惯思维”的问题。所以如果坐实的话,我以为这其实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知法犯法的问题。

今日还有另外一则新闻。根据《钱江晚报》消息:为了一名少妇,两男子在闹市区展开了轰轰烈烈的飞车大战。火爆场面未曾目睹,但就结尾的画面看来,不可谓不“壮观”。两辆车死死地咬在一起,其中一辆已经近似于倒挂金钩,选在立交桥的护栏上。而且不仅如此,车子停下来后,两位花痴,一个拿棍,一个执刀,很有大干一场的架势。所幸的是,闹剧就此收场,接到群众报警,警方赶到带走两人,草草收场。据说是以警方的调解为契机,双方达成和解而终了。尽管处理的看起来很圆满,但我仍心有余悸,假如当时正值人流、车流高峰期,或者假如造成别的过往人员车辆损失的话,是否还是可以这样调解?这多少有点像,一个人在闹市拿炸药包炸另外一个人,结果是爆炸了但没伤及任何人,最后在警方的调解下,双方也握手言和和解终了。

再看看今天另外一则新闻,事发地仍是浙江。根据中国新闻网消息,说是正当浙江淳安县浪川乡芳梧村的村民们忧心忡忡,因为当地的野猪成群出没,田里很多的农作物都遭到野猪侵袭,村民们损失惨重时,面对记者的采访,当地某部门负责人回答说“野猪数量是越多越好,这能证明我们淳安的生态环境保护得很好啊!”这是一个很好玩的游戏,这家伙脑子很灵活。

回到前面两个新闻,没有逮捕令,没有搜查令,随意抓人抄家,这是不是执法犯法?闹市区飙车撞车,无视他人生命财产安危,这是不是危害公共安全?而面对严重的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却草草和解收场,这是不是有渎职的嫌疑?好了,回到第三个新闻,现在我想郑重地问一问浙江淳安这位脑瓜子很灵活的负责人,一个知法犯法,一个执法不严甚至有人情执法的嫌疑,我是不是可以说:“滥权和渎职的警察越多越好,这说明我们的司法生态很好,警察们都被保护得很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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