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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追责企业是质检总局的私家王法?

(2010-03-12 07:04:19)
标签:

王法

毒奶粉

链子

奶农

三鹿

杂谈

分类: 杂文、时评

只追责企业是质检总局的私家王法?

作者:刘长锋

    08年三鹿奶粉事件,网上一个段子非常流行。说是当时出了事,政府有关负责人说是企业的事儿,企业又说是奶农的问题,奶农又一股脑儿全部推到奶牛身上去,奶牛就愤愤不平地责怪草,说是吃的草有问题。这下子草不乐意了,说我是我妈生的,你有啥事就找我妈说去。所以呢,最后的问题全部推到草它妈身上去了。段子到此结束,但我以为游戏尚未结束,如果继续追问,草它妈又可以推到土身上,土呢最后又推到老农身上,说你使用假农药和化肥,老农又找企业的问题。转了一大圈,又回到企业身上了,污染土地,这又是你的问题。看起来好笑,但我真的觉得一点都不好笑。

    时至今日,这个老话题再一次被提起。在本次全国两会上,面对记者关于毒奶粉问题的追问,全国政协委员、国家质检总局原纪检组长郭汝斌又玩起了帽子戏法。面对话筒,这位全国政协委员大言不惭地表示:奶粉事件不是质检部门一家的问题。在现有治奶流程中,企业是第一负责人,政府负主要责任,监管部门负监管责任,“毒奶粉再现,追责的话只到生产企业”。郭委员的心情我可以理解,毕竟他和我一样,不是佛祖在世观音下凡,都是俗人而已,所以都有趋善避恶的思维习惯。好的事争着往上靠,不好的呢,谁都巴不得拍拍屁股走人,谁都不想把屎全部沾到自己手上。

    请允许我钻一次牛角尖。2001年,阿根廷政府无法控制国内严重的经济危机及其导致的骚乱,总统德拉鲁阿无奈之下只得引咎辞职。这总统先生咋就这么傻呢?经济衰败,那不是总统一个人的事啊,那么多有关部门,那么多职能部门都没有把工作做好,他们才该是第一责任人啊?再说说最近吧,俄罗斯在冬奥会上失利,在总统的要求下,俄奥委会主席不得不很不情愿地引咎辞职。照我看来,要怪也只能怪教练员或者运动员啊,他们才是第一责任人呢。但我的观点在这里不成立,这位主席大人尽管可能不情愿,但还是不得不辞职了。

    说到这里,我并不认为这位辞职的奥委会主席心里会比竞赛失利的运动员更难过。也就是说,大家谁都不好受。大家都不好受,所以该谁承受的谁就自己承受,主席先生丢官,运动员接受来自内心的痛苦折磨。但这并不是就说运动员难受了主席先生就不用辞职了,或者说主席辞职了运动员心里就一定会好受了。这个逻辑是愚蠢的,该谁的就是谁的,谁有份儿谁就得担着。当然,这只是对良善者而言,并非所有人都如此。

    毒奶粉上市,企业有社会良知吗?没有,有的话,他们也不会昧着良心干这些龌龊的勾当了。质监部门呢?我承认,质监部门并不具备所有机关的综合机能,也就是说或许没有惩处和司法宣判的权力。但至少在我们的印象中,只要质检能做扎实,假的有毒的东西即使有,也绝不会那么猖狂、如此泛滥。疯狗咬人,但只要狗主人造好铁链子,就问题不大,即使有万分之一的可能会挣断链子去咬人,但几率毕竟小了很多。所以呢,你养狗的,你就有责任把狗养好。链子不结实你的狗咬了人你都要负责,更何况你根本不上链子任它疯跑,咬了人你主人就一干二净全部推到狗身上去了?

    希特勒亲手杀了几个人?问题不能这么讲,所有死在纳粹屠刀下的冤魂,帐都必须记到他的头上。企业是第一责任人当然没错,它是直接祸首。但是不是处理了这个祸首,纵容了他们,或者监管不力的有关部门就没事了?仅仅一句我们有责任,但不能追究我们就可以了事?有责不究,这是哪里规矩和王法?我国现行法律里面没有这么讲,这是某些职能部门自己的规矩和王法?

    道理很简单,板子打不到他屁股上他就不会知道痛,不会认真起来去做事。所以呢,无论是从最早的安徽假奶粉还是三鹿事件或者是年前的毒奶粉事件,这些一以贯之的罪孽,都是直接的恶果。

    新闻链接:http://news.163.com/10/0311/04/61FF8ASQ000146B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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