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不回家是一回事,上没上床是另外一回事
作者:刘长锋
早几年陈红在春晚上唱了一首《常回家看看》,几句简简单单的歌词,经过她的演绎,一时之间确实让不少人眼泪涟涟深受感动。在其后的一两年里,大街小巷,甚至连话都说不利索的小屁孩,也能随便哼上几句。尽管如此,想回家的人即使天上下刀子也动摇不了他的决心,而乐不思蜀的人,却该在外面咋溜达还是咋溜达。
到了2009年,家的概念再一次被另类演绎。不同的是这次出现的方式不是由感人的曲调和女歌星嗓音来诠释,而是以一句近似调侃的“贾君鹏,你妈妈喊你回家吃饭了”的召唤,一下子逗乐了不少人。而该句式也一时之间,成了网络流行语的基本组合方式。一句幽默的调侃,也许能让我们感到几分冲动,但却很难唤回浪子的心。回不回家,哪怕是回家坐上几分钟,吃上几口饭,真的是谁也管不了。毕竟,这无论如何都不是一件可以强制执行的事情。
今日看新闻,突然发现回家的概念,又演绎出了新版本。不同的是,发起者的主体,由民间回归到了官方,也因此,回家不再是一种自觉自愿的个人行为,而是被打上了强制执行的烙印。根据中安在线1月27日消息:日前,四川巴中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市副科级以上的干部每个月必须回到自己的出生地或成长地的村或社区,住两天以上,加强同父老乡亲的感情交流、工作联系,并要向所在单位写个人心得体会。
既要回家拉拉家常,给父母捶捶后背揉揉肩,又要了解民声民意,方便开展工作,于公于私,这都是一件好事。只是我纳闷就纳闷一点儿,作为一道政令,这个规定多少有些显得观念太过超前。其意思不外乎是说,每月2天,每年24天,如果落实的话,干部们就和父老乡亲们加深了感情了。问题很简单,真的和父老乡亲有感情,也不在乎这一年的24天。而如果真的没感情,这短短的24天又能解决啥问题?要我看的话,还是一句话:得了吧你就。
干部们都是党的干部,而且还都算是副科级以上的领导干部,要说回家还不容易?随时一个电话,车子一溜烟就到家了。关键的问题是看他想不想回家。话又说回来,既然是一道政令,想必也没有几个人敢壮了胆子不执行。人家不想回家,你非得强迫人家,这不是勉为其难嘛。好好好,说回咱就回。回去几个老熟人见了面,大家摆上桌子备好烟茶摸几圈,好歹也算是露了一次面,凑够天数就行了。回家是回家了,但究竟是上了自家媳妇的床,还是进门数落了婆娘几句,就出门又钻到老相好那里去了,鬼才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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