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慢为“洋秋菊”鼓与呼
作者:刘长锋
在全国各地浩浩荡荡的上访“大军”中,一个女人简直就是沧海一粟,说白了根本不算啥,更何况其背后还不是什么惊天大案。但毫无疑问,新闻事件的女主角是美国人,是哈佛的高材生。说到这里,就请注意,也就是在一名正常的上访女人的身上,被贴上了“美国人”和“哈佛”这两个标签之后,她很难不会从上访大军中“脱颖而出”,进而因为上访本身的社会学喻义,立刻成了公众关注的焦点,赢得舆论的同情和支持。也就是说在这起普通但又特别的上访案例中,关键词几乎已经不再是“上访”本身,而是变成了“美国人”和“哈佛高材生”,也就是说,上访本身基本不再具有多大现实意义,而身份上的喧宾夺主成了最大的看点。
在任何一起普通的斗殴事件中,无论最终法院怎样裁定,基本上都很难做到让当事双方都完全满意。一点点不满意,也许忍忍就过去了,但若有强烈的不满,或者判决本身就存在明显的偏袒,一方就必定会锲而不舍地继续上诉、上访,这基本是一个常识。就事论事地从这起上访案件来讲,根据人民网记者发出的消息看来,显然当事双方都不满意。在法院的首次判决后,当事另一方刘士勋经过了长达9个月的上访,才换来了二审判决。在二审判决结果出来,当地司法部门批准逮捕朱莉的未婚夫刘士亮之后,这边急着结婚的人又不答应了。如果仅仅从“访民”的角度看问题,那么,我们究竟该同情土著访民刘士勋呢?还是洋访民朱莉呢?两个都是普通的上访者啊,该同情哪个?我相信你绝不会做出一个选择来,至少是现在。
不少现实的事例告诉我们上访者大多是有冤情的,大多是有苦难言的,也因而不少人对基层行政以及上访制度本身产生了偏见:只要是上访,就必定把眼泪流给作为弱势方的访民。但在这起典型案件中,倘若不是朱莉本身作为“洋人”的身份,那么这起上访事件能进入公众视野吗?可能性不大,我们可以这么肯定地说。而同样,如果不是朱莉的“洋人”身份,那么,当事另一方刘士勋的访民身份会得到关注吗?同样不会。更不会有人因为刘士勋也是上访者而同情他。很显然,如果不是9个月换来的二审判决,也许刘士勋家属至今依然会挤在浩浩荡荡的上访大军中。
当事双方都是上访者,同情的泪会为谁而流?也许双方都有着难言之隐,也许双方中有某一方做了手脚,这些细节现在显然没人知道,至少在法律作出公正裁判之前,没有人能得出客观的结论,肯定地就认为当事哪一方是无辜的而另一方就是活该的。而现在的情况是,因为朱莉的“洋”身份,加之公众一贯对“上访”的认知,网络民意几乎是一边倒地倾向了“洋访民”朱莉,而忽略了当事另一方也曾经是在上访队伍中经过9个月历练的访民刘士勋,并因之而简单、武断地置之于不义之地,多少有些显得感情用事。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既如此,还是且请收回廉价的泪水,防止打着“洋秋菊”的旗号,左右民意干扰司法,因而产生更大的冤屈。也唯有如此,才是对双方当事人最好的关心和关注。
新闻链接:http://news.163.com/09/1214/21/5QH901R0000120GU.html
加载中,请稍候......